這要應驗經上的話說:“他們分了我的外衣,爲我的裏衣拈鬮。”兵丁果然作了這事。
救主的衣服都從祂身上被剝去,祂赤身露體掛在十字架上。祂不再有尊貴,祂被人藐視。難怪我們看到經文中寫,馬利亞和婦女們都在遠處站着。經文曾經預言,當祂揹負世界的罪時,每個人都要離棄祂。當耶穌被掛在木頭上,爲你和我的罪而死,赤身露體被人輕看時,經文便應驗了。
在墮落之前,人不需要穿衣服。人以清白無邪爲衣。墮落之後,因爲罪的緣故,衣服變成必要的。衣服成爲人遮羞的必需品。沒有遮蓋,也就沒有了人的尊貴。在現代文化中,沒有服裝,正常的社會功能就不能運作。我們藉着衣服讓自己與羞恥隔絕。
在基督的十字架上,救主被羞恥地懸掛着。閃和雅弗不被允許用衣服遮蓋祂,就像他們爲挪亞所做的一樣。耶穌,上帝的兒子,比挪亞更偉大。祂必須爲所有挪亞的子孫揹負羞恥,以償還罪債,因爲他們的犯罪。已經讓自己在上帝面前成爲羞恥的。
你是否也因被揭露而覺得羞恥?看看這個人,想想你自己。那樣你纔會開始恨惡自己。你抱怨說:“如果人們知道了我的內心是怎樣一個人,我將會被輕看,被人羞辱。”但上帝什麼都知道。因爲你的羞恥,我們的中保不得不被人剝得一絲不掛。祂已經沒有任何尊貴可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