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成全律法的那一位
法蘭斯.貝克(Frans Bakker)

猶太人回答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爲上帝的兒子。”

——《約翰福音》19:7

猶太人對彼拉多說:“我們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該死的,因他以自己爲上帝的兒子。” 根據猶太人的律法,如果誰宣稱自己跟上帝同等,就要被處死。基督在該亞法面前宣稱自己就是上帝的兒子,根據猶太人的律法,這就等於把自己送到了死地。

聲稱自己是上帝是一種古老的罪。在伊甸園,亞當想要與上帝同等。我們都有同樣的願望。猶太人控告耶穌,但他們沒有認識到自己也是有罪的。他們自認爲是公義的。他們不承認自己的罪,不承認他們迫切地需要耶穌的救贖行動來遮蓋他們的罪。耶穌作爲一個人來到世界,爲那些想成爲像上帝一樣有自治權的人而死。在人類追求自治時,就註定了死亡之路。耶穌進入受造者的世界,是爲了揹負人類的刑罰。

“我們有律法。”我們也可以這樣說。我們的律法跟猶太人一樣。這是從伊甸園的禁令那裏生髮出來的。我們擁有的這個律法,適用於第一個人和每個人,只因爲他是人。

我們是否在傷痛中撕裂衣服?我們必須憂傷,不再像該亞法一樣沉溺於自以爲是的虔誠中,我們其實知道自己是應該被判處死刑的。

根據我們面前的律法,我們必須死,因爲我們超越了上帝爲我們立定的界限。我們拒絕祂的命令。我們自己決定行爲的邊界,自己制定自己律法的人想要跟上帝同等。根據在伊甸園制定的上帝的神聖法令,這樣的人必須死。因此,基督必須被處以死刑,因爲祂取了人的罪身的形狀。基督,這一位完全公義的人子,必須以這樣的方式死去,好像是祂虧缺了上帝的榮耀一樣。祂不僅必須成爲人,而且還有揹負人類的詛咒。你明白律法的詛咒嗎?你認識到了你的罪嗎?你想要成爲上帝的驕傲,是否已經成爲你的重擔?你知道成爲一個褻瀆者的痛苦嗎?

這就是這位受苦的中保帶來的福音。祂允許自己被定罪,就好像是祂自己違背了上帝的王權。根據上帝自己的律法,祂必須死。祂爲我們成爲有罪的人。第一個亞當的罪傾倒在祂身上,祂成爲第二個亞當。

那些褻瀆上帝的人,仍然有救恩爲他存留。因爲第二個亞當,他可以在上帝恩典的花園中,自由地享用每一棵樹上的果子。當他更多地按照上帝的形像更新轉變,他也就更少地想要吃那一棵樹上的果子。因着耶穌基督謙卑捨己的工作,他從自己的驕傲之罪中被釋放出來。根據律法,你必須死。基督在上帝的法庭中,代替你被定罪。

因此,上帝的孩子們,你不需要只是說:“我們有律法。”你也可以說,我們還有一位爲我們成全律法的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