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5日 成全律法的那一位
法兰斯.贝克(Frans Bakker)

犹太人回答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上帝的儿子。”

——《约翰福音》19:7

犹太人对彼拉多说:“我们有律法,按那律法,他是该死的,因他以自己为上帝的儿子。” 根据犹太人的律法,如果谁宣称自己跟上帝同等,就要被处死。基督在该亚法面前宣称自己就是上帝的儿子,根据犹太人的律法,这就等于把自己送到了死地。

声称自己是上帝是一种古老的罪。在伊甸园,亚当想要与上帝同等。我们都有同样的愿望。犹太人控告耶稣,但他们没有认识到自己也是有罪的。他们自认为是公义的。他们不承认自己的罪,不承认他们迫切地需要耶稣的救赎行动来遮盖他们的罪。耶稣作为一个人来到世界,为那些想成为像上帝一样有自治权的人而死。在人类追求自治时,就注定了死亡之路。耶稣进入受造者的世界,是为了背负人类的刑罚。

“我们有律法。”我们也可以这样说。我们的律法跟犹太人一样。这是从伊甸园的禁令那里生发出来的。我们拥有的这个律法,适用于第一个人和每个人,只因为他是人。

我们是否在伤痛中撕裂衣服?我们必须忧伤,不再像该亚法一样沉溺于自以为是的虔诚中,我们其实知道自己是应该被判处死刑的。

根据我们面前的律法,我们必须死,因为我们超越了上帝为我们立定的界限。我们拒绝祂的命令。我们自己决定行为的边界,自己制定自己律法的人想要跟上帝同等。根据在伊甸园制定的上帝的神圣法令,这样的人必须死。因此,基督必须被处以死刑,因为祂取了人的罪身的形状。基督,这一位完全公义的人子,必须以这样的方式死去,好像是祂亏缺了上帝的荣耀一样。祂不仅必须成为人,而且还有背负人类的诅咒。你明白律法的诅咒吗?你认识到了你的罪吗?你想要成为上帝的骄傲,是否已经成为你的重担?你知道成为一个亵渎者的痛苦吗?

这就是这位受苦的中保带来的福音。祂允许自己被定罪,就好像是祂自己违背了上帝的王权。根据上帝自己的律法,祂必须死。祂为我们成为有罪的人。第一个亚当的罪倾倒在祂身上,祂成为第二个亚当。

那些亵渎上帝的人,仍然有救恩为他存留。因为第二个亚当,他可以在上帝恩典的花园中,自由地享用每一棵树上的果子。当他更多地按照上帝的形像更新转变,他也就更少地想要吃那一棵树上的果子。因着耶稣基督谦卑舍己的工作,他从自己的骄傲之罪中被释放出来。根据律法,你必须死。基督在上帝的法庭中,代替你被定罪。

因此,上帝的孩子们,你不需要只是说:“我们有律法。”你也可以说,我们还有一位为我们成全律法的中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