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
叶松茂

提摩太后书 一11-14

我为这福音奉派作传道,作使徒,作教师。 为这缘故,我也受这些苦难。然而,我不以为耻,因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也深信他能保全他所交托我的 ,直到那日。 你从我听到那健全的言论,要用在基督耶稣里的信心和爱心常常守着,作为规范。 你要靠着那住在我们里面的圣灵,牢牢守住所交托给你那美好的事。

12节和14节表面上十分相似, 在和合本中 12节保罗「深信他(即上帝)能保全他所交托我的」,而14节提摩太需要「守住所交托给你那美好的事」。原文两节「所交托的」都是同一个名词,指托付的事物。14节比较容易解释,保罗鼓励提摩太守住那「美好的托付」。是谁托付提摩太的呢?应该是上帝。托付的是什么呢?应该是上一句13节要求提摩太同样守住的「健全的言论」,即福音真道。

12节就比较富争议了。原文只是说保罗深信上帝能保全「我的托付」,直到那日。和合本认为托付的事物与14节相同,是福音真道,而这个是上帝托付保罗的,所以译作「他所交托我的」。不过大部分圣经学者认为,既然说「上帝能保全」,那么比较自然的诠释是,保罗托付了事物在上帝那里,所以译作「我所交托祂的」(新译本)。保罗殉道之前托付了什么给上帝,要祂保全,直到那日,就是基督再来审判死人活人的那一日呢?经文没有明言,最大可能是他自己的性命,亦可能是他一生的事奉,又或者他福音的果子。

11节的「传道」,是指一个传令员,意思是到处传扬福音的使者。11节列举三个身分,在位分上最尊贵的,是使徒。但保罗却以传道排头位,就是要突显他面对牢狱和死刑都是因为福音的缘故;因为他是「为福音」努力不懈,以各种身分不停传扬,又不愿意妥协,所以才有这种苦难。亦正正因为他不是因为自己的罪行,而是为了福音受苦,所以完全不觉得有羞耻感。福音是神的大能啊!

思想:

「因为我知道我所信的是谁」是很多信徒琅琅上口十分浪漫的金句,在各种苦难中激励了不少人。但你是否真正「知道」所信的是谁呢?你是否「知道」所信的基督舍命为世人钉死在十字架上,祂不愿一人沉沦,愿意万人得救?你又是否「知道」基督呼召你作福音的使者,在一切患难中,仍然为福音奋斗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