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30日 繼承與保全
賴建國

民數記三十六章5-9節

摩西照耶和華的指示吩咐以色列人說:「約瑟子孫支派的人說得有理。關於西羅非哈的女兒們,這是耶和華吩咐的話說:『她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必須嫁給同宗,她們父親支派的人。這樣,以色列人的產業就不會從這支派轉到另一個支派,因爲以色列人要各自守住祖宗支派的產業。凡在以色列支派中得了產業的女兒,必須嫁給同宗,她們父親支派的人,好使以色列人各自承受他們祖宗的產業。產業不可從一個支派轉到另一個支派,因爲以色列支派的人要各自守住自己的產業。』」

民數記二十七章提到西羅非哈的女兒因爲父死無子,請求繼承父親的產業。神的回答在以色列中定下新的規範,使她們可以繼承父業。不過此規定仍不夠周詳,因此西羅非哈的族長來求問摩西。以下分幾點來討論:

族長求問,支派可能會減少產業1-4節):他們擔心,若西羅非哈的女兒嫁給別支派的人,將來這些土地就會自動移轉到別的支派,而原本他們這一支派的土地就相對減少了。而且即或「禧年」的律法也只適用於已賣出的土地,與承受爲業的土地無關,這顯然違反保持各支派土地完整的初衷。

神回答,只能嫁給同宗族的人5-9節):摩西再度求問耶和華,耶和華同意他們的顧慮,諭令西羅非哈的女兒們可以隨意嫁人,只是必須嫁給她們父親那個支派同宗族的人,以免產業從一個支派移轉到另一個支派去。此規定背後的理念是,以色列支派的人各自「守住」(dābaq)自己的產業(79節)。

百姓遵行,西羅非哈的女兒遵命10-12節):於是「耶和華怎樣吩咐摩西,西羅非哈的女兒就怎樣行」(10節),她們都嫁給叔伯的兒子,瑪拿西子孫的族中,因而產業仍留在同宗支派中。

思想:

由衝突管理的角度來看,此事至少提供兩個寶貴教訓:

衝突常因新情況而產生。以色列人在埃及和曠野時沒有繼承地業的問題,可是一旦進入迦南地,繼承地業的問題就變得很重要了。衝突的焦點常在爭奪有限的資源——在這裏是土地;但這只是表面看得到的焦點,背後的既得利益或潛在利益的衝突可能更爲重要。西羅非哈的女兒固然是要爲父親留名,她們的族長更憂慮未來本支派的土地減少。

化解衝突最重要的是建立制度。摩西把問題帶到耶和華面前求問,耶和華的指示不僅解決個案,更把個案變成通則。此案例所顯示的最重要原則就是要保持各支派、宗族及家庭的土地完整,不容永久移轉。因爲土地原屬於神,祂分配給人來管理。這也成爲以色列人進入應許之地最重要的功課。

前英國首相丘吉爾:「千萬不要浪費每一場危機。」(Never let a good crisis go to was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