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 恨恶自己的生命
法兰斯.贝克(Frans Bakker)

耶和华啊,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们吗? 攻击你的,我岂不憎嫌他们吗? 我切切地恨恶他们, 以他们为仇敌。 ——《诗篇》139:21-22

人不会欠缺对他自己仇敌的恨恶,但他是否学会了恨恶上帝的仇敌?这是依照上帝的意思恨恶,我们必须对此有所认识。我们在《路加福音》中读到有大批群众跟随基督。但祂转过身对他们说:“人到我这里来,若不恨(译注:原文的“恨”和合本译为:“爱我胜过爱……”)自己的父母、妻子、儿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门徒。”(路加福音14:26) 主并不是说在亲人之间不能有爱。问题是人必须学会恨恶一切违背上帝意愿之事,结果可能是出现分歧,甚至这分歧是来自自己的父母或自己的孩子,或兄弟,或姐妹。在血缘关系中,自然的爱仍可以保留,但依照圣灵的意思,如果没有源于上帝之爱的连结,人们就会产生隔绝。于是,那些有血缘关系的人可能变得彼此疏远,而那些没有血缘关系的人却变得亲密。如果在同一个屋檐下的人,有着永恒归宿的区别,这种亲疏关系的区别,就会在一个人的家中成为现实。 当主说“若不恨父母等等,以及自己的性命”时,问题就更加紧迫了。大卫在这里说:“耶和华啊,恨恶你的,我岂不恨恶他们吗?”当我们将这话跟基督的话比较时,事情就变得清楚了。那些恨恶上帝的人并不总是住在我们中间的人,而是有可能就是我们自己。当我们心中恨恶上帝时,就有仇敌在我们自己的生命中。内心的恨恶在一个信徒的生命中引发悲伤,实际上也应该如此。在我们能跟大卫一起为周围那些恨恶上帝的人感到悲伤之前,必须先为自己心中的恨恶而悲伤和悔改。要经历这首诗的话语,首先有必要学习的就是恨恶自己的罪。从世界的眼光来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我们太爱自己了。这种对自己的爱正是我们恨恶上帝的原因。凭我们自己,只能不断滋养这种对上帝的恨恶。在我们的心中,有太多犯罪的诱惑。 我们需要恨恶那些恨恶上帝的人吗?是的,那是必要的。但靠着我们自己的力量,这是不可能的,因为在我们自己的心中,有着对上帝的恨恶。这种恨恶是源于我们败坏的理解。这种恨恶被我们狡猾的心所刺激,又被虚假的敬虔所掩盖。恨恶他人身上的罪并不是难事。我们对待他人的罪时都非常严厉,但当我们考量自己的罪时却是宽宏大度的。 因此,我们迫切需要上帝将祂的爱赐在人的心中。因为在上帝的爱之外,我们只能从律法上恨恶罪,而这种出自律法的恨恶冷酷而严苛,它只能显示出一种跟真实敬拜相背的假象。何处有活泼的爱,就一定会激发对罪的恨恶,因那是跟爱同出一源的。我们因恨恶自己的罪而生出悲伤,也因为他人的罪而悲伤。他们怎能不恨恶那些恨恶上帝的人呢?他们要切切地恨恶那些人。这种恨恶如此强烈,以至于他整个被更新的心灵再也不能忍受罪。然而,请注意,这种对罪的不能容忍只是在有爱伴随的情形下才发生。真的,敬虔的恨恶,只源自于敬虔的爱。那些不明白上帝之爱的人,也不能明白敬虔的恨恶,他们不能成为主的门徒。救恩大厦的根基,并列安放着两种基石,对上帝的爱的基石,以及对罪的恨恶的基石。若非如此,救恩的大厦就会崩塌,再也不能重建。上帝教导祂的子民爱祂,同时恨恶罪。没有其他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