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0日 我要與神對望
高銘謙

經文:哀三46-54

46我們所有的仇敵張口來攻擊我們;

47驚嚇和陷阱臨到我們,殘害和毀滅也臨到我們。

48因我百姓遭毀滅,我的眼睛淚流成河。

49我的眼睛流淚不停,流淚不止,

50直等到耶和華垂顧,從天上觀看。

51爲我城中的百姓,我眼所見的使我心痛。

52無故與我爲敵的追逼我,像追捕雀鳥一樣。

53他們要在坑中了結我的性命,丟石頭在我身上。

54眾水淹沒我的頭,我說:「我沒命了!」

耶利米哀歌三章46-54節重點地描述敵人的攻擊,這些敵人張開他們的口(46節),爲百姓帶來恐懼與陷阱、殘害與毀滅(47節),敵人像追雀鳥一樣來捕食他們(52節),而47節所描述的陷阱叫我們想起約瑟被哥哥設下坑想殺他的故事(創三十七章),但現在的情況比昔日約瑟所經驗的更嚴重,因爲這坑(牢獄)的出口有石頭拋在以上(53節),最後,經文以「我沒命了!」作爲結束。

然而,這一段的重點就是在49-51節,當中「我的雙眼」出現兩次(49、51節),而耶和華從天觀看的描述也出現(50節),因此這三節出現詩人的眼與神的眼的描述。詩人兩眼淚水不斷,沒有一刻的停止(49節),並且詩人兩眼都傷痛(51節),48節更說明他的兩眼下流如河,然而,詩人兩眼這樣的哭泣,就只有一個期待,那就是直等到耶和華的眼從天能觀看(50節),這樣,不斷流淚的雙眼期望耶和華的眼從天上來看,簡單來說,詩人要不斷哭泣,直到他看見神與他對望。

詩人祈求神觀看的經文成爲耶利米哀歌的主題之一(哀一91120二20三36),這是唱哀歌的人不斷重提又重提的呼求,詩人不是正在呼求苦難的逆轉,他只祈求耶和華的眼睛能夠看見他,甚至用自己兩眼大哭來換取神的注意,期望耶和華因爲看見他的雙眼淚流成河而賜下祂的憐憫與恩典。原來,對受苦者來說,苦難的逆轉總不比神的看見重要,神的看見代表對人性的肯定,也代表了神的重視,詩人最不能忍受的,就是神的漠視。只要神看見,任何一切都不再重要。

這與耶利米哀歌三章40-45節的祈求不同,之前期望以悔改與認罪來按照神應許使神化咒詛爲祝福,現在詩人卻明白不能用公式化的信仰來操縱神的赦免,便轉爲以神自己的看見爲最終的祈求,這又使詩人回到昔日的初心,就是祈求神看見的初心,若果有神的憐憫與看顧,苦難是否逆轉已變得次要。

思想:

哀歌把我們眼睛的淚水都呈現在神的雙眼之前,哀歌有它的昇華力量,把心中那不能言說的悲情都述說一次。原來,在苦難中的人最終極的祈願就是神的看見,而受苦者最真誠的語言就是眼淚,眼淚把不能言說的東西都言說出來,眼淚是哀歌最直接與最清楚的語言,而詩人的雙眼也會說話,既然話已說盡,便以雙眼的淚水來向神說,直到祂有一天看見自己的雙眼,彼此對望爲止,這便是哭泣中的堅定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