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 第九段教导:警诫淫乱
麦耀光

经文:箴言六20-35

20 我儿啊,要遵守你父亲的命令,不可离弃你母亲的教诲。

21要常挂在你心上,系在你颈项上。

22你行走,她必引导你,你躺卧,她必保护你,你睡醒,她必与你谈论。

23因为诫命是灯,教诲是光,管教的责备是生命的道,

24要保护你远离邪恶的妇女,远离外邦女子谄媚的舌头。

25你不要因她的美色而动心,也不要被她的眼皮勾引。

26因为连最后一块饼都会被妓女拿走;有夫之妇会猎取宝贵的生命。

27人若兜火在怀中,他的衣服岂能不烧着呢?

28人若走在火炭上,他的脚岂能不烫伤呢?

29与邻舍之妻同寝的,也是如此,凡亲近她的,难免受罚。

30贼因饥饿偷窃充饥,人不藐视他,

31但若被抓到,要赔偿七倍,他必赔上家中一切财物。

32与妇人行奸淫的,便是无知,做这事的,必毁了自己。

33他必受损伤和羞辱,他的羞耻不得消除。

34丈夫因嫉恨发怒,报仇的时候绝不留情。

35他不接受任何赔偿,你送许多礼物,他也不肯和解。

这是我们第三次思想《箴言》中有关「性」的教训!智者已在二章16-19节五章1-23节劝戒年轻人,对性诱惑和对合宜的性关系作出指引。今天我们要看的经文是六章20-35节,智者劝勉众子要守诫命,这样能引导他们的生活和远离诱惑(20-24节),随即再次严厉地强调不可奸淫,以免引火自焚(25-35节)。

儿子们要聆听父母所教导有关神的诫命和法则,也要在生命中牢记这些教训。神的话语就好像「灯」与「光」一样,照亮我们的生活,可分为三个层面来了解,就是:行走时,作指引;躺卧时,蒙保守;睡醒时,领受恩言。在22节所提到的「智慧」再次以「她」这个代名词出现,用拟人化来表达,指出「智慧」也是生命之道。将「智慧」内化在生命中,能在每天的生活和际遇里,陪伴、保护和引领人。

有一个叮咛是智者再三嘱咐众子的,是要「远避荡妇和别人妻子的甜言蜜语」(24节,现中)。智者深知人是软弱的,没有性诱惑的免疫力,当眼目的情欲和淫念的思想被挑逗而不自我控制,就会一发不可收拾。从今天的经文中,智者指出众子有机会遇到四类女性的诱惑,就是恶妇、外女、妓女、淫妇,他们可以如何自保呢?故此,在25节提醒众子,要从两方面来防备性的诱惑:第一、不要因她的美色而内心有欲念(“lust in your heart,” NIV);第二、要小心不被她勾引或迷住(“captivate,” NIV)。接着智者举了两个例子,来加以说明和作为鉴戒。智者提醒众子,若超越性的界线将会带来严重的后果。

26节智者警戒众子,特别要提防以下两类女子:第一类是妓女。当时给性工作者是「一块饼」的工价(26节上)。有释经家引用创卅八章她玛的事件,指出给妓女的代价远超过只是「一块饼」,她更可能会夺去你的财富家产。故此,智者慨叹的说,妓女只给你留下一块饼而已!

第二类是别人之妻。与有夫之妇发生奸淫,将失去生命。27-28节是一种修辞式的表达,意思很明显,就是:「如果人把火藏在怀里,他的衣服怎能不烧着呢?如果人在火炭上行走,他的脚怎能不灼伤呢?」(新译本),这话与现代西方谚语很相似: “play with fire and you may get burned”(玩火自焚)。《箴言》清楚指出,惩罚会临到犯奸淫者身上(十一21十六5十七5十九59廿八20),包括身体的伤害、失去尊荣,以及那妇人之夫会向奸夫报复。

思想:

(1) 背诵并默想十诫之第七诫:「不可奸淫」及第十诫:「不可贪恋你邻舍的妻子」(出廿1417); (2) 约瑟面对从主母而来的诱惑时,勇敢并坚决地说:「我怎能行这么大的恶,得罪神呢?」(创卅九9),并且金蝉脱壳,走为上着(策),成为一个美好的榜样。求主保守,叫我们不落在试探的景况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