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 先與後
作者:陳韋安
經文:約翰福音一章30-31節
30 這就是我曾說『那在我以後來的先於我,因爲在我以前,他已經存在』的那一位。31 我先前不認識他,如今我來用水施洗,爲要使他顯明給以色列人。」
約翰繼續向眾人作見證。
很有趣,約翰還未正式提到耶穌基督的名字。他以一個非常長篇的形容來介紹救世主:「那在我以後來的先於我,因爲在我以前,他已經存在」。在此,約翰用了三個「先與後」的形容:
「在我以後」(ὀπίσω μου)
「先於我」(ἔμπροσθέν μου)
「在我以前已經」(πρῶτός μου)
事實上,「先」與「後」是相對的概念。「先」與「後」是兩事物的關係。因此,以上這三句話同時描述了耶穌與約翰的關係。首先,「在我以後」這句話其實早出現於v27 「就是那在我以後來的,我給他解鞋帶也不配」。明顯地,「在我以後」是見證者與被見證者的關係。施洗約翰作爲耶穌的見證者,他站在耶穌的「前面」,他是預備者,是福音的先鋒。他站在耶穌的前面,爲了向人介紹基督。
不過,耶穌卻「先於我」。這是見證後的次序。約翰只是聲音(v23)。他的目的,就是要人看見基督。他必需要讓基督站在他的前面。正如約翰稍後所說:「他必興旺,我必衰微」(約三30)基督必要站在前頭,我必站在後頭。這是見證的目的。如此,我們發現一個很有趣的關係:作爲見證,任何一個見證者都首先站在最前面,好讓人藉着他認識他所見證的。不過,同樣地,作爲見證,他的終極目標就是要逐漸退居後面,讓他所見證的站在眾人的前面。
因此,見證就是無數「先」與「後」的交錯。我們故意站在前,卻爲了最終站在後。
這是必然的定律,也是無法倒轉或更改的定律。原因是:耶穌基督「在我以前已經」(πρῶτός μου)。這句話的原文 πρῶτός 其實有「第一」的意思。耶穌基督是「第一」,祂是上帝之道。「這道太初與上帝同在。萬物是藉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沒有一樣不是藉着他造的。」(和合本,v2-3)因此,耶穌基督是居首位的。祂是首生的。祂是世界的主。祂是上帝!因此,耶穌基督本來就是先於約翰,祂認識約翰,約翰卻「先前不認識他」。
因此,我們不是見證一個「被見證」的客體,而是這個所謂「被見證」的「客體」,祂一直、從來、永遠是世間的主宰!祂是真理之光!祂照耀世間!
思想:
弟兄姊妹,別忘記,當你宣講基督之時,其實是基督的光輝自我照耀。當你記得這道理,你就懂得如何無懼地站在「先」,更甘心樂意地站在「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