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日 忌邪、報應的上帝
潘仕楷

那鴻書一1-8

1 論尼尼微的默示,伊勒歌斯人那鴻所見異象的書。 2 耶和華是忌邪、報應的上帝。耶和華施報應,大有憤怒;耶和華向他的敵人報應,向他的仇敵懷怒。 3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但耶和華萬不以有罪的爲無罪。他的道路在旋風和暴風之中,雲彩爲他腳下的塵土。 4 他斥責海,使海枯乾,使一切江河干涸。巴珊和迦密衰殘,黎巴嫩的花草也衰殘了。 5 大山因他震動,小山也都融化;大地在他面前突起,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也都如此。 6 他發憤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他的憤怒如火傾泄而出,磐石因他崩裂。 7 耶和華本爲善,在患難的日子爲人的保障,並且認識那些投靠他的人; 8 但他必以漲溢的洪水淹沒其地方,又驅逐仇敵進入黑暗。

在未來六日,我們會思想那鴻書的信息。那鴻書雖然沒有清楚表達寫作的年代,但因爲書中有兩個歷史的標示,以至我們可以大概決定這書的寫作年代。在一方面,一1指出這書是論尼尼微的默示,書中也預告尼尼微的滅亡,因此它必須是寫在主前612年,尼尼微傾覆的日子之前。另一方面,在三8-10之中引述挪亞們的滅亡作爲例子,因此這書一定是寫在主前663年,挪亞們滅亡之後。因此,那鴻是主前第七世紀下半,預告尼尼微所屬的亞述王國的滅亡。

在十二先知書之中,那鴻書與約拿書有緊密的關係,兩卷書都是關係尼尼微的前途。在約拿書之中,尼尼微因悔改而經歷上帝憐愛的恩典,但是在那鴻書之中,尼尼微卻要面對耶和華的審判。以至在古希臘文譯本之中,將約拿書與那鴻書放在中間的第六、七位置,不但將這兩卷書連在一起,甚至是以他們成爲十二先知書的中心。

在這書開頭的幾節之中,作者使用詩歌的形式,描述耶和華大能的審判。這詩歌是本書的神學引言,指出耶和華的大能乃超過任何自然或政治力量,祂必會向仇敵施報,使信靠祂的人得安慰。在第2節之中,先知重複了三次報應一詞,這字常常用在立約關係的語言之中,表示耶和華與祂的子民站在同一陣線,祂子民的敵人就是祂的敵人,因此祂要向子民的仇敵施報。而在第3節,先知引述了出埃及記三十四6-7的下半句,更有力地指出耶和華雖然是不輕易發怒,但祂卻必定會大有能力地刑罰罪惡。

在第3節下至第5節,先知以類似迦南神話之中的騎雲者巴力出現的語言,描述耶和華大能的顯現。先知以這樣的方式表達,是要特意強調地指出耶和華的大能,不單勝過自然力量,而且是超過了一切人所想像的力量,以至帶出第6節之中的結論:在耶和華的怒氣面前,無人可以站立得住,沒有人可以擔當得起。

第7節是這段信息之中的核心,是對讀者主要的提醒。先知雖然預言的主題是外邦的勢力,但基本的關注仍是上帝的子民。當我們面對四圍的壓逼時,要知道上帝是我們的保障,也會以祂的大能審判那些逼迫我們的人,使我們因此可以得著安慰。那鴻的名字也正是表達安慰的意思, 可能反映了這卷以審判尼尼微爲主題的書的作用。

思想:

我們在各樣的患難之中,是否確信我們上帝的善,是否以祂的信實作爲我們的保障?

那鴻書一1-8

1 論尼尼微的默示,伊勒歌斯人那鴻所見異象的書。 2 耶和華是忌邪、報應的上帝。耶和華施報應,大有憤怒;耶和華向他的敵人報應,向他的仇敵懷怒。 3 耶和華不輕易發怒,大有能力,但耶和華萬不以有罪的爲無罪。他的道路在旋風和暴風之中,雲彩爲他腳下的塵土。 4 他斥責海,使海枯乾,使一切江河干涸。巴珊和迦密衰殘,黎巴嫩的花草也衰殘了。 5 大山因他震動,小山也都融化;大地在他面前突起,世界和住在其間的也都如此。 6 他發憤恨,誰能立得住呢?他發烈怒,誰能當得起呢?他的憤怒如火傾泄而出,磐石因他崩裂。 7 耶和華本爲善,在患難的日子爲人的保障,並且認識那些投靠他的人; 8 但他必以漲溢的洪水淹沒其地方,又驅逐仇敵進入黑暗。

在未來六日,我們會思想那鴻書的信息。那鴻書雖然沒有清楚表達寫作的年代,但因爲書中有兩個歷史的標示,以至我們可以大概決定這書的寫作年代。在一方面,一1指出這書是論尼尼微的默示,書中也預告尼尼微的滅亡,因此它必須是寫在主前612年,尼尼微傾覆的日子之前。另一方面,在三8-10之中引述挪亞們的滅亡作爲例子,因此這書一定是寫在主前663年,挪亞們滅亡之後。因此,那鴻是主前第七世紀下半,預告尼尼微所屬的亞述王國的滅亡。

在十二先知書之中,那鴻書與約拿書有緊密的關係,兩卷書都是關係尼尼微的前途。在約拿書之中,尼尼微因悔改而經歷上帝憐愛的恩典,但是在那鴻書之中,尼尼微卻要面對耶和華的審判。以至在古希臘文譯本之中,將約拿書與那鴻書放在中間的第六、七位置,不但將這兩卷書連在一起,甚至是以他們成爲十二先知書的中心。

在這書開頭的幾節之中,作者使用詩歌的形式,描述耶和華大能的審判。這詩歌是本書的神學引言,指出耶和華的大能乃超過任何自然或政治力量,祂必會向仇敵施報,使信靠祂的人得安慰。在第2節之中,先知重複了三次報應一詞,這字常常用在立約關係的語言之中,表示耶和華與祂的子民站在同一陣線,祂子民的敵人就是祂的敵人,因此祂要向子民的仇敵施報。而在第3節,先知引述了出埃及記三十四6-7的下半句,更有力地指出耶和華雖然是不輕易發怒,但祂卻必定會大有能力地刑罰罪惡。

在第3節下至第5節,先知以類似迦南神話之中的騎雲者巴力出現的語言,描述耶和華大能的顯現。先知以這樣的方式表達,是要特意強調地指出耶和華的大能,不單勝過自然力量,而且是超過了一切人所想像的力量,以至帶出第6節之中的結論:在耶和華的怒氣面前,無人可以站立得住,沒有人可以擔當得起。

第7節是這段信息之中的核心,是對讀者主要的提醒。先知雖然預言的主題是外邦的勢力,但基本的關注仍是上帝的子民。當我們面對四圍的壓逼時,要知道上帝是我們的保障,也會以祂的大能審判那些逼迫我們的人,使我們因此可以得著安慰。那鴻的名字也正是表達安慰的意思, 可能反映了這卷以審判尼尼微爲主題的書的作用。

思想:

我們在各樣的患難之中,是否確信我們上帝的善,是否以祂的信實作爲我們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