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 安息日與救恩
高銘謙

經文:賽五十六1-2

1耶和華如此說:「你們當守公平,行公義;因我的救恩臨近,我的公義將要顯現。2謹守安息日不予干犯,禁止己手不作惡,如此行、如此持守的人有福了!」

第三以賽亞以耶和華呼籲以色列民要守公平及行公義作為開始,並指出公平與公義便是救恩的臨到,為何公平與公義與救恩有關?首先,公平(mishpat)與公義(zedapah)這兩個字是同義詞,所談及公義的準則並非由個人來定義,而是由摩西五經律法所定義,律法所談到的公義並非一種人文主義的世俗產品,而是一種由神的吩咐與命令所定義的公義,所以是一種神學性的公義,公義的實踐連結到與神的盟約關係之中。作為神的子民,以色列民之所以要實踐從律法而來的公平與公義,並非因為公義有市場,而是因為他們與神有盟約關係,神在盟約中定意要拯救以色列民離開埃及為奴之家。基於這種拯救的作為,以色列民得以離開不公不義的埃及,自由地到達西乃山與神立約,從此神便頒布律例典章,這都是盟約場景之下的行為標準。每一位以色列民都不可以忘記神拯救的恩情,所以當他們到達迦南地,他們不可忘恩負義,以埃及不公義的方式來營運土地,反而要以律法的準則來治理土地,讓埃及的欺壓不會重複地在迦南地發生,好讓迦南地因以色列民行律法而成為當時世界中少有的實踐公平與公義的土地。因此,以色列民經歷了「先蒙拯救,後得律法」;先救恩,後公義。神的救恩是公義的前提,而神拯救的作為也同時是公平與公義之本。第三以賽亞在五十六章1節把公平與公義連結到救恩,讓以色列民回想他們昔日出埃及、過紅海、吃嗎哪、西乃山、立約等的日子,他們以這一系列的救恩行動來認識拯救他們的耶和華。

之後,五十六章2節卻突然要求以色列民要守安息日,並且要禁止己手不作惡,而在文學句法看來,守安息日與不作惡是對應的,亦即是說,守安息日便等於不作惡,要不作惡便要守安息日,為何經文帶出安息日的重要?這與公平與公義以致盟約有何關係?

由出埃及記我們明白,安息日是西乃之約的記號(出三十一13),以色列民守安息日成為盟約的窗戶,好像一個證據一樣讓,別人明白這羣百姓是西乃之約所定義的人民,這對當時被擄回歸的猶大人很重要,因為他們身處在波斯帝國的大國之中,猶大再不是一個主權國家而是一個省分,他們不但以一個國家的國民來定義自己的身份,更因安息日是西乃之約的記號,他們便藉著這個記號作為證據,來說明自己的身份所在,簡單來說,他們是一羣守安息日的人。

思想:

新約過後,基督徒未必要守安息日,反而轉而守主日崇拜,因為這是耶穌基督的復活日,基督徒在主日放下手上的工作,在教會事奉及敬拜,以此表明自己的身份所在。你也是否正在活出這身份,以主日表明自己是屬神的子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