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 對以色列的第三個判言(VI):終極的毀滅
張美薇

經文:阿摩司書六8-14

8主耶和華指着自己起誓說:「我憎惡雅各的驕傲,厭棄他的宮殿;我必將城和其中一切所有的都交給敵人。」這是耶和華-萬軍之神說的。9那時,若一房之內剩下十個人,也都必死。10死人的叔伯要把屍首擡到屋外焚燒,就問房屋內間的人說:「你那裏還有別人嗎?」他說:「沒有。」又說:「不要作聲,不可提耶和華的名。」11看哪,耶和華髮命令,把大房子拆成碎片,小屋子裂爲小塊。12馬豈能在岩石上奔跑?人豈能在那裏用牛耕種呢?你們卻使公平變爲苦膽,使公義的果子變爲茵蔯。13你們這些喜愛羅‧底巴的,自誇說:「我們不是憑自己的力量攻佔了加寧嗎?」14耶和華─萬軍之神說:「以色列家,看哪,我必興起一國攻擊你們;他們必欺壓你們,從哈馬口直到亞拉巴的河。」

主萬軍之耶和華指着自己起誓論以色列,這裏再一次提出耶和華神是以色列之主,也是天下之主,祂被稱爲萬軍之神,意指神掌管天上之軍,也同時能指令地上萬國之軍--包括以色列之敵人。當時的人起誓是指着一些比自己大的可信之物起誓的,神指着自己起誓是因爲沒有比神更大的了。這是神鄭重的以法律的口吻向以色列的權貴宣判。

「我憎惡雅各的驕傲,厭棄他的宮殿」是平行句。「憎惡」和「厭棄」意思平行,指出神審判的原因是祂拒絕祂的子民,祂憎惡祂子民的驕傲。驕傲的原意爲狂傲,也可以翻譯爲榮華(和合本)。奇怪的是,神在這裏不稱祂的子民爲以色列--這個「因爲你與神和人較力,都得勝了」(創三十二28)的榮耀的名字--卻稱他們爲處處依賴自己小聰明而抓來抓去的雅各,但這個雅各卻是自大驕傲的雅各。一個國家強盛是極其榮華之事--正如當時耶羅波安二世統治的以色列,但若人以爲一切的成就都是由於人的努力而致,漸漸驕傲自大,正如箴言所說:「驕傲在敗壞以先,內心高傲在跌倒之前。」(箴十六18)以色列驕傲自恃,以爲撒瑪利亞山上的宮殿因地勢的險要及國家兵力強盛,會百戰不敗;神卻起誓將城和其中一切--包括居民與財物,所有的都交給敵人。這是神給以色列的刑罰,神對他們完全放棄。

當神要徹底摧毀以色列,不單是城被毀,軍隊被毀,人也被滅絕。以色列民將遭受前所未有的屠殺,一房內若只剩下十人(摩五3),也都必死。或雖是躲藏在屋內,也不能避免被殺;又或是逃過戰亂返回家中,卻死於疫症;又或是在家中遭逢地震而亡。無論如何,當死者的親戚來收拾屍體,大聲的問房內還有沒有人,躲在房內角落的人回答說裏面已沒有屍體了,還帶着恐懼,不敢提耶和華的名字,恐怕會惹動耶和華的怒氣。大小房屋都成爲碎片瓦礫,城內變成廢墟,無論貧富都不能倖免。或是因爲戰亂,或是因爲地震,耶和華的懲罰無人能逃脫。

先知用兩個修辭問句來帶出不可能的事情。沒有人會讓馬在岩石上奔跑,因馬應在平原奔馳,岩石的堅硬會使馬蹄受傷的;同樣地,人亦不會讓牛在岩石上耕種,這是沒有可能的。但先知慨嘆,原爲人所喜愛及歡迎的公平,以色列使卻使它成爲苦膽一樣,遭人厭惡;原是美好而有益之公義的果子,以色列卻使它變爲苦毒的茵蔯。這原是沒有可能的,但現在卻是實在的。

當以色列人歡欣鼓舞,爲他們奪得羅‧底巴及加寧兩座城而歡慶,以爲是靠自己的武力、自己的力量而狂傲自誇時,萬軍之耶和華卻預言說,神必興起一國來攻打以色列,這國要從北邊之哈馬口一直到南邊的亞拉巴河――死海來攻擊,以色列國必受到這外邦國之欺壓。

思想:

當我們爲今天的成就高興快樂時,有沒有忘記了一切好處都是由神而來的呢?要爲神的供應感恩。

等待着面見神時,你會期盼神向你說甚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