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神爲要向承受應許的人顯明祂的旨意絕不更改,就用誓言向他們保證。神絕不說謊,祂將永不改變的應許和誓言給了我們,使我們這些尋找避難所、持定擺在前面之盼望的人可以大得鼓勵。(希伯來書6:17-18,當代譯本)
神是永恆不變的。他賜給我們應許,用誓言向我們保證這些應許必定實現,並且犧牲他的獨生愛子,不僅僅是爲了把關乎我們安危的一端錨定,而留下另一端懸在空中晃來晃去。
耶穌用寶血所換來的救恩,是拯救他的子民所需要的一切,而不僅僅是其中一部分。
於是我們會問,那爲什麼在第十八節經文中,作者勉勵我們要持定擺在前面的盼望?既然藉着耶穌的寶血,我們已經持定了得救的確據,那爲什麼神還告訴我們要持定呢?
答案是這樣的:
基督受死爲我們換來的,不是免於“持定盼望”的自由,而是堅持“持定盼望”的能力。
他的寶血爲我們換來的,不是讓我們不運用我們的意志力,好像我們無須“持定盼望”,而是給予我們能力去“持定盼望”,因爲我們渴望持定。
他的寶血爲我們換來的,不是取消“持定盼望”的誡命,而是完成“持定盼望”的誡命。
他的寶血爲我們換來的,不是勸勉的結束,而是勸勉的得勝。
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爲的是讓你能夠效法保羅,照着《腓立比書》3章12節而行:“這並不是說我已經得到了或者純全了,我還要竭力追求,或者可以達到基督耶穌要我達到的目標”(當代譯本)。告訴罪人去做只有耶穌基督才能讓他去做的事,也就是仰望神,這不是愚昧,而是福音。
所以,我真心實意地鼓勵你:伸出手,持定耶穌基督賜給你的盼望,靠着他所賜的全部力量緊緊地持定這盼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