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從前也都在他們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爲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以弗所書2:3)
所有本應由我們承受的神的忿怒和罪的刑罰都被傾倒在耶穌身上了。耶穌完全地滿足了神對公義的一切要求。靠着神的恩典,在我們認識並接受這份寶貴福音禮物的那一刻,耶穌基督的死就被神看作我們的死,耶穌基督所受的刑罰就被神看作我們的刑罰,耶穌基督的義就成了我們的義。並且,從這一刻起,神義無反顧地、100%保守我們。
不過,這引出一個問題:《聖經》不是說,在神的揀選中,他永遠施恩於我們嗎?
弟兄姊妹思考之後就可能問,“僅是在我們相信基督、與基督和他的義連結時,神纔開始100%保守我們嗎?在創立世界以前神就揀選了我們,他不是從那時起就100%保守我們嗎”?保羅在《以弗所書》1章4至5節中說,“神從創立世界以前,在基督裏揀選了我們,使我們在他面前成爲聖潔,無有瑕疵。又因愛我們,就按着自己意旨所喜悅的,預定我們藉着耶穌基督得兒子的名分”。
那麼,神是不是在創立世界以前就100%保守他所揀選的人呢?這個問題的回答取決於“100%”的含義。
通過查考多處經文,我試着總結出神100%保守我們的真理。例如,在《以弗所書》2章3節中,保羅說,在神叫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之前,我們本是“可怒之子”。也就是說,我們基督徒從前也都在悖逆之子中間,放縱肉體的私慾,隨着肉體和心中所喜好的去行,本爲可怒之子,和別人一樣。
請注意,保羅是說,在重生之前,我們這些被神所揀選的人是在神的忿怒之下的。然而,當神叫我們在基督耶穌裏活過來的時候,神喚醒我們讓我們認識基督的真理和榮光,這時一切都改變了——神使我們承認耶穌基督是爲我們而死,藉着我們與耶穌的聯合,他的義就被看作是我們的義。在這發生之前,我們處在神的忿怒之下;因着相信基督並與他聯合,神的所有忿怒才都被拿走,於是,從這個意義上說,神此時纔開始100%保守我們。
神要保守你,弟兄姊妹,讓我們爲這個事實歡喜讚美吧!因着神在基督裏100%保守你,他會帶領你直到終點。而且,因爲神已經在100%保守你,所以,到達終點只是這個事實的結果,並非到達終點時神才100%保守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