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8日 挑釁與滅亡
賴建國

經文:民數記十六章1-3

1利未的曾孫,哥轄的孫子,以斯哈的兒子可拉,連同呂便子孫中以利押的兒子大坍和亞比蘭,與比勒的兒子安,帶了2以色列人中的二百五十個領袖,就是有名望、從會眾中選出來的人,在摩西面前一同起來,3聚集攻擊摩西、亞倫說:「你們太過分了!全會眾人人都成爲聖,耶和華也在他們中間。你們爲甚麼擡高自己,在耶和華的會眾之上呢?」

民數記十二至十六章三次講到摩西的領導權柄受到挑釁,首先發難的是摩西的姐姐米利暗與哥哥亞倫(十二章),很快就擴大成爲十個小信的探子(十三至十四章),並進而擴大成爲可拉黨及大坍、亞比蘭等250個領袖(十六章)。這些事件發生在以色列人曠野行程的初期,結果使得進入應許之地因而延後了三十八年,直到出埃及的第一代全都倒斃在曠野。這些事件也顯示屬神的子民中,人性的陰暗面,嫉妒毀謗、紛爭結黨、叛逆挑釁,全都浮現出來。曠野經歷正是要把這些卑情下品一一煉淨。

民數記十六章1-35節講到可拉黨等人的叛逆。可分爲以下三點:

1) 叛逆與誣衊(1-15節:可拉自以爲與摩西、亞倫一樣,都屬於尊貴的利未支派、哥轄族,怎麼只有摩西、亞倫可以在耶和華面前獻香呢?他們攻擊摩西和亞倫自高,過於其他人。甚至聚眾滋事,要自顯有理,要在耶和華面前獻香。但是亞倫作祭司,不在於自取,而在於神的揀選。而呂便支派的大坍、亞比蘭,也自以爲是雅各的長子,眾支派之首,怎麼竟排在猶大支派之後呢?他們甚至誣衊摩西,把百姓帶出「流奶與蜜之地」(指埃及),卻沒有把他們帶入「流奶與蜜之地」。這是顛倒是非,血口噴人。

2) 榮光與代求(16-30節:與前兩次背逆的事件一樣,耶和華的榮光顯現(十二5十四10十六19),要滅絕他們。幸好有摩西和亞倫代求,才縮小懲處範圍,只刑罰帶頭背逆之人。

3) 地裂與火吞(31-35節:摩西向神求「創作」(bārā’,加強形Pi‘el)一件新事,地裂開,吞滅可拉一黨的人。又有火從耶和華那裏出來,燒滅那上香的250人。他們不肯「上去」應許之地,地就把他們吞滅,他們就都「下到」陰間。他們想要自證有理,盛着「火(炭)」,加上香,結果「火」卻把他們吞滅。

思想:

在最神聖的事奉上,竟有最卑鄙齷齪的噁心。我們當何等謹慎呢?

馬丁‧路德講全民皆祭司,但非全民皆牧師。專職事奉乃是出於神的揀選,真理的裝備,聖靈的恩賜,非由個人自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