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7日 抱怨與哭號
賴建國

經文:民數記十一章1-3

1百姓發怨言,惡言傳達到耶和華的耳中。耶和華聽見了就怒氣發作,耶和華的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燒燬營的外圍。2百姓向摩西哀求,摩西祈求耶和華,火就熄了。3那地方就叫做他備拉,因爲耶和華的火曾在他們中間焚燒。

本章開始抱怨的旅程,與前面一至十章語調完全相反。原本百姓中規中矩,「聽從耶和華的話」。但是十一章以後卻變成他們背叛的高峯,先是抱怨,接着嫉妒毀謗,紛爭結黨,公然反叛。

民十一1-10是這抱怨旅程的序幕,可分成兩段:

1) 發怨言帶來火的懲罰1-3節):本段沒有講到百姓抱怨的具體內容,預示接下來各段的共通模式:(1)百姓抱怨,(2)上帝發怒,(3)百姓哀求,(4)摩西代禱,(5)刑罰止息。

1節,百姓發怨言,直譯「有百姓變成像那些發怨言的…」。原文「發怨言」(mit’ōnǝnîm)是罕見且複雜的字,其罕見與複雜可與4節的「閒雜人」(hā’sapsup)相比。動詞「發怨言」另只出現在哀三39

「耶和華的火在他們中間焚燒,燒營的外圍」。動詞「燒」(wattō’kal)原意是「吞滅」。

2節,百姓哀求摩西,摩西祈求耶和華,火就熄了。摩西爲民代求的角色,如同金牛犢事件,在曠野旅程中更加突顯。

3節,這地方被稱作「他備拉」(tab‘ērâ),就是「焚燒地」的意思,因爲耶和華的火曾在他們中間「焚燒」(bā‘ărâ)。

2) 埋怨食無肉使神怒氣發作4-10節):本段講到抱怨的具體內容,是有關食物。

4節,「閒雜人」,可能指那些當以色列人出埃及時,混雜在他們當中的人。這些人起了貪慾,抱怨除了嗎哪之外,「誰給我們吃肉呢?」過去將近一年,以色列人天天都是吃嗎哪。單調的食物,讓人倒盡胃口,越發懷念「在埃及的時候,不花錢就可以吃魚,還有黃瓜、韭菜、蔥、蒜」等。

思想

以色列民雖然身體出了埃及,但是心理還沒有出埃及。埃及還在他們心中,曠野尚未把他們煉淨。

家鄉食物讓人懷念,往往是人最軟弱的一塊。

人容易貴遠賤近,久受奴役者一旦脫離奴役,還沒有享受到新自由的好處,往往很快就因新的困難而抱怨連連。您有沒有懷念未信主時的罪中之樂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