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奴僕蒙召於主的,就是主所釋放的人;作自由之人蒙召的,就是基督的奴僕。(哥林多前書7:22)
我原本以爲保羅當將“主”與“基督”的位置調換一下成爲“基督所釋放的人”、“主的奴僕”
而他卻說“主所釋放的人”,在這裏他將我們得釋放與耶穌是我們的主人聯繫起來;他又說“基督的奴僕”,將我們成爲新奴僕與耶穌是我們的彌賽亞聯繫起來。但事實上,彌賽亞來是從俘虜者手中釋放他的百姓,而主人則是掌管人的生命。
那爲什麼保羅這樣說?我得到的啓發是:這樣說對我們得到新自由和成爲新奴僕有兩個方面的影響。
一、保羅稱我們爲“主所釋放的人”,是在保護並限制我們的新自由:
神的主權在所有其他主人之上,因此,我們得釋放是無可爭議地穩固。我們脫離了所有其他主人,但我們仍受他的掌管,他仁慈地限制了我們的自由。
二、保羅稱我們爲“基督的奴僕”,這使得我們的奴僕職分自由美好:
彌賽亞以自己的名宣告,要將他的百姓從囚禁中帶到平安的廣闊之處。《以賽亞書》9章7節說:“他的政權與平安必加增無窮”。並且,神使他們成爲他自己的百姓,賜給他們最甜蜜的喜悅。正如《詩篇》81篇16節所說:“他也必拿從磐石出的蜂蜜叫他們飽足”,而那磐石就是耶穌基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