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 伸冤在主
Bob & Debby Gass

“主說,‘伸冤在我,我必報應。’”(羅馬書12:19

伸冤在主,而不在你。祂會報應——要麼是在審判的日子,要麼在今生。祂能夠管教你那虐待人的上司,使你發怒的父母軟下來,使你的“前任”謙卑或恍然大悟。饒恕並非意味着廢除正義,而是將正義交託給上帝。上帝一定會施以恰如其分的報應。我們要麼報應太多,要麼不足;但祂的報應恰恰好。祂從來不放棄任何一個人,不像我們那樣。(你應該爲此感到開心。)我們早已不在乎了,上帝仍然在探查我們的良心,激發我們去認罪,安排我們的救贖。你要修理你的敵人嗎?那是上帝的工作。饒恕你的敵人?對,那是你的工作。“不要以惡報惡。要尊重別人,眾人都認爲好的事,應該竭力去做。如果可能,總要盡力與人和睦相處。親愛的弟兄姊妹,不要私自報復,要讓上帝來審判,因爲聖經上說:‘主說, “伸冤在我,我必報應。”’所以,‘你的仇敵若餓了,就給他吃的;若渴了,就給他喝的;你這樣做是把炭火堆在他頭上。’你不可被惡所勝,反要以善勝惡。”(羅馬書12:17-21

作家陸可鐸(Max Lucado)說:“報復會建造一個孤獨、狹窄的房子,只容得下一個人。居住在裏面的人生命只剩下一個目標:使某個人悲慘。他真的做到了,悲慘的那個人就是他自己。難怪上帝強調:‘你們要謹慎……長出苦毒的根擾亂你們,玷污眾人。’(希伯來書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