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 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
高銘謙

經文:以賽亞書五十四1-10

1你這不懷孕、不生育的,要歡呼;你這未曾經過產難的,要歡呼,揚聲呼喊;因爲被遺棄的婦人,比有丈夫的人兒女更多;這是耶和華說的。2要擴張你帳幕之地,伸展你居所的幔子,不要縮回;要放長你的繩子,堅固你的橛子。3因爲你要向左向右開展,你的後裔必得列國爲業,又使荒廢的城鎮有人居住。4不要懼怕,因你必不致蒙羞;不要抱愧,因你必不致受辱。你必忘記年輕時的羞愧,不再記得守寡的恥辱。5因爲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救贖你的是以色列的聖者,他必稱爲全地之神。6耶和華召你,如同召回心中憂傷遭遺棄的婦人,就是年輕時所娶被遺棄的妻子;這是你的神說的。7我離棄你不過片時,卻要大施憐憫將你尋回。8我因漲溢的怒氣,一時向你轉臉,但我要以永遠的慈愛憐憫你;這是耶和華-你的救贖主說的。9這事於我有如挪亞的洪水;我怎樣起誓不再使挪亞的洪水淹沒全地,也照樣起誓不再向你發怒,且不斥責你。10大山可以挪開,小山可以遷移,但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我平安的約也不遷移;這是憐憫你的耶和華說的。

這十節經文主要用的圖像像就是妻子與婦人生子的圖像,說明耶和華與祂的妻子 – 以色列 – 那種不能分割及離棄的關係。經文的格式比較多元,我們看見讚美詩的格式「要歡呼」(1節),也看見拯救應許的格式「不要懼怕」(4節),更看見救恩的宣告格式「我的慈愛必不離開你」(10節),第二以賽亞把不同的格式放在一起,帶來一種「集大成於一身」的感覺,以各種最動人及最典型的字句來說明耶和華與以色列民所立的盟約之堅定。

第1節以讚美作爲開始,指出那些不懷孕及不生育的婦人要歡呼,讓我們想起撒拉,也讓我們在被虜的場景中想起她們就是耶利米哀歌當中提到的「錫安女子」。「錫安女子」是一個比喻,比喻錫安城及其子民好像女子那般的軟弱(當時文化而言),「錫安女子」在被虜時失去了子民,就好像那些不懷孕及不生育的婦人一樣。現在第1節呼籲這班在不育情況下的婦人要歡呼,因爲將來她們要比有丈夫的人所擁有的兒女更多,這種歡呼是預言性的,這種讚美是應許性的,成爲這班不懷孕的婦人讚美的理由。第5節指出「因爲造你的是你的丈夫,萬軍之耶和華是他的名」,所以第1節所說的婦人是一個比喻,就是指以色列。這樣,2-3節指出擴大居住之地的圖像,說明這位婦人 – 以色列 – 的後代將要多不勝數,這種後裔極多而要需要擴大居所的情況便是一種對不育婦人的拯救。因此,由不育到極多後裔,便是主慈愛的第一個表現。

第二個主慈愛的表現,就是看如何逆轉「年輕時的羞愧」(4節),這些羞愧包括「守寡」(4節)及「心中憂傷遭遺棄」(6節),這些都是被虜的圖像,說明以色列民被虜彷彿就是被耶和華遺棄而成爲寡婦一樣,然而,這種「年輕時的羞愧」將得到逆轉,耶和華呼籲她「不要懼怕」(4節),並且要「召回」(6節)她。原來,就算以色列民的罪孽有多大,被虜的光景似乎是壓倒性,耶和華最終也會在管教與審判過後再次安慰她,以致她不再蒙羞。

第三個主慈愛的表現,就是7-10節所描述由暫時的怒氣轉爲永遠的盟約,並且用了挪亞之約說明,必不再以同樣的方式(洪水與被虜)來刑罰以色列民,第二以賽亞用了最古老的盟約來說明現在以色列這婦人的經驗,這樣的經驗也是一種完完全全轉化的經驗,像昔日挪亞的約一樣。關於挪亞之約,我們明白神拯救的行動不是導致盟約的成立,盟約不是拯救的基礎,而是拯救的確認,在挪亞的年代,神不是先立約才拯救,而是先拯救,然後再以約確認拯救。

思想:

主的慈愛永不離開我們,因爲祂賜下蒙福的應許(1-3節),因爲祂除去我們的羞愧(4-6節),也因爲祂的審判只是短暫,祂對我們長久的態度是拯救與赦免(7-10節),基於以上三點,就算我們身處在「不生育」、「羞愧」及「審判」的光景中,也知道我們還是有讚美及歡呼的理由,這不是由於我們所身處的光景立刻已逆轉,而是由於神的應許與信實永遠不變,這種常數爲我們的變數注入盼望,成爲我們歡呼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