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 神必伸冤!要永远在美善里!坚持以善胜恶!
蔡少琪

罗马书十二 19-21

19各位亲爱的,不要自己伸冤,宁可给主的愤怒留地步,因为经上记着:「主说:『伸冤在我,我必报应。』」20不但如此,「你的仇敌若饿了,就给他吃;若渴了,就给他喝。因为你这样做,就是把炭火堆在他的头上。」21不要被恶所胜,反要以善胜恶。

【直译】19-21 亲爱的,不要自己报仇,但要留位置给【神的】忿怒,因为经上记着:「主说:『报仇是属于我的,我将会报应。』」相反,「若你的仇敌饿了,要给他吃;若他渴了,要给他喝。因为你这样做,你将会把有火的炭堆堆在他的头上。」你不要被恶胜过,但你要在美善里胜过恶。【旧约经文引用自 箴言25:21-22

基督徒往往都要遭遇各种艰难和逼迫。耶稣的八福是以「为义受逼迫的人有福了」为结束,同样,当保罗写完宝贵的十二章时,也是以如何面对逼迫、冤仇的题目作结束。马礼逊译本翻译得好:「至爱辈乎、勿自报仇、乃宽处与怒、盖经云、主曰、复仇乃属余、余必报。」

基督徒的伦理要分开私人层面和公共伦理的两个层面!在私人的层面,我们一样有伸冤的渴求,但我们不能用私自了结、自己报仇的方式去处理冤仇!基督徒可以向法庭争取公道,就如保罗捍卫自己罗马公民的权利;但历代也有不少政权、官员和制度不公,这个时候,我们更要学习,不要以恶报恶,要听凭主怒!保罗在十九21节谈论的重点,是关心我们自己的心态。或者仇敌力量太大,或者是世界的制度充满不公平,被霸道人或霸权控制,但无论落在任何光景,基督徒都要铭记:「神必审判!神必报仇!神必报应!我们只能行善!」神是「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必追讨他的罪,自父及子,直到三、四代」的神(出34:7,和合本)耶稣需要为世人的罪而死在十架上,这带出圣经的一个重要神学:神必审判!我们最终都要在神面前交账,各人都要照各人所行的受审判。「神必审判,神必报应」给那些落在不公平、邪恶、任性、霸道环境或时代的基督徒极大的安慰:恶人纵然有短暂和表面的猖狂,但最终要迎来严厉、公正和残酷的审判与刑罚。启示录里记载,圣徒受了各种的痛苦和逼迫,但最终魔鬼和恶人都要被扔在硫磺的火湖里,他们必昼夜受痛苦,直到永永远远。(启二十10,15)基督徒在今生,或有可能看不见伸冤,但我们要凭信心紧记:或在今生,或者在最后的审判,神必向恶人追讨各种流血的罪。诗人说得好:「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我思索怎能明白这事,眼看实系为难,等我进了上帝的圣所,思想他们的结局。你实在把他们安在滑地,使他们掉在沉沦之中。他们转眼之间成了何等的荒凉!他们被惊恐灭尽了。」(诗七十三3,16-19,和合本)

「把有火的炭堆堆在他的头上」的解释,在历代都有些争议。一个说法是:我们对他做好事,实在是害他;我们对仇敌好,他们在神面前的罪就更严重,将来他们的审判就更惨。另一个较为合理的说法是:对我们的仇敌,我们仍以爱还恨,仍给他们温暖的炭火,虽然这炭火会堆在头上,成为「让敌人感到有强烈羞耻感的温暖的爱」;他们对我们很不好,我们却仍对他们很好,不但让他们感到羞愧,更让他们感到基督徒以爱还恨的生命比他们黑暗和骯脏的生命高贵得多了,也盼望借着这温暖能感动他们悔改信主。即或不能感动他们,我们在神和人面前都是无辜的、清白的、光明的。一生以爱还恨,以善胜恶的人是蒙福的!默想这段,我也默想主耶稣的经历和教导。当主耶稣在彼拉多面前,被以色列民无理控诉,甚至他们高喊要「钉他十字架」,但在十字架上,耶稣却说:「父啊,赦免他们!」对我们这些失败的浪子,神用永恒的大爱去爱我们。当人误会、埋怨或逼迫我们时,让我们宣告神的大爱:「天国近了,你们要悔改!神非常爱你,我们也爱你!我们愿意你们悔改信主,成为我们的弟兄姊妹!」

思想:

经历逼迫和毒害的人,要以善胜恶,实在不容易。你曾落在各种人生的冤仇的痛苦里吗?或者家庭、人生的遭遇,或者职场,或者艰难的时局,你曾经历许多的挣扎和痛苦吗?你曾有诗人「我见恶人和狂傲人享平安就心怀不平。我实在徒然洁净了我的心,徒然洗手表明无辜。」的体会吗?

「神必审判!神必报仇!神必报应!我们只能行善!」这给你什么提醒和安慰?或者,你仍感到不能接纳!你不能接纳的原因是什么?

你曾对伤害你的人,仍将温暖的火和爱送给他们吗?你曾看见这以爱还恨的回应的震撼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