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要追念往日,蒙了光照以後所忍受大爭戰的各樣苦難。一面被毀謗,遭患難,成了戲景,叫衆人觀看;一面陪伴那些受這樣苦難的人。因爲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知道自己有更美、長存的家業。所以,你們不可丟棄勇敢的心,存這樣的心必得大賞賜。(希伯來書10:32-35)
《希伯來書》10章32至35節裏的基督徒贏得了教導我們何謂付上昂貴代價的愛的權利。
當時的情況大概是這樣:這些弟兄姊妹初信不久,一些人因着信基督被關進監牢,其餘的人面臨一個困難的抉擇:是否應該轉爲地下活動以保證“安全”,還是冒着失去生命和家業的危險去探訪被關進監獄裏面的人?他們選擇的是走愛的道路,接受了要付出的代價。
“因爲你們體恤了那些被捆鎖的人,並且你們的家業被人搶去,也甘心忍受。”
然而,他們是失敗者嗎?不是的。他們雖失去了家業,但得着了喜樂!他們內心喜樂地付上了代價。
從一方面來看,他們選擇了不利於自己的道路,但從另一面來看,他們並沒有,因爲他們選擇了喜樂的道路。顯然,這些基督徒被激勵做監獄事工,就如同馬其頓人(參見哥林多後書8:1-9)被激勵做救濟窮人的事工,他們都因着在神裏面的喜樂而涌流出對他人的愛。
他們看着自己的生命,向神禱告說,“因你的慈愛比生命更好,我的嘴唇要頌讚你。”(參見詩篇63:3)
他們看他們所擁有的一切說道:“我們在天堂有比這些更美、長存的家業”(參見希伯來書10:34)。
然後,他們看着彼此說道:
放下貨物和親人吧,
這凡人的生命也要放下,
他們可能殺害身體,
但,神的真理常存,
神的國度是永遠的。
(馬丁﹒路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