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3日 认识万王之王,万主之主
吴慧仪

经文:启示录十九11-21

11后来我看见天开了。有一匹白马,骑在马上的称为“诚信”、“真实”,他审判和争战都凭着公义。12他的眼睛如火焰,头上戴着许多冠冕;他身上写着一个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13他穿着浸过血的衣服;他的名称为“神之道”。14众天军都骑着白马,穿着又白又洁净的细麻衣跟随他。15有利剑从他口中出来,用来击打列国。他要用铁杖管辖他们,并且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醡酒池。16在他衣服和大腿上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名号。17我又看见一位天使站在太阳中,向天空一切的飞鸟大声喊着说:“你们聚集来赴神的大宴席,18为要吃君王的肉、将军的肉、壮士的肉、马和骑士的肉、一切自主的和为奴的,以及尊贵的和卑贱的肉。”19我又看见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和他们的军队都聚集,要与白马骑士和他的军队作战。20那兽被擒拿了;那在兽面前曾行奇事、迷惑了接受兽的印记和拜兽像的人的假先知,也与兽同被擒拿。他们两个就活生生地被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21其余的人被白马骑士口中吐出来的剑杀了;所有的飞鸟都吃饱了他们的肉。

今天的经文宣告主的再来!经文的前半段说:主再来的时候,他是与“众天军”一起的,“都骑着白马”(11-16);后半段说:“那兽和地上的君王,和他们的军队”与白马上的主和他的军队作战;最后,两兽被擒拿、“扔进烧着硫磺的火湖里”,而其余的人被杀;飞鸟“吃饱了他们的肉”(17-21)。

飞鸟吃他们的肉,在此被称为“神的大宴席”(17),意思是:神要严厉地审判这些“地上的人”,就是跟从兽的各种人(18-19)。这里的典故是来自以西结书的预言,述及那些逼迫神的子民的列国如何被飞鸟吃掉(结三十九17-18)。这个喻意是要带出审判的惨烈;因此,大宴席的可怕与上文的婚宴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参十九9)。

以西结先知在飞鸟吃肉的那预言中,一再地强调:当耶和华施行审判时,以色列和列国就都知道:“我是耶和华——他们的神”(三十九6-722-2328)。奇妙的是,本段所描述的白马上的主,他身上所写的名字竟然是“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的(12)。这是什么意思呢?从以西结书的典故就可看到:耶稣的身份是地上的人不知道的,就正如昔日以色列和列国不知道耶和华的审判、不尊重他一样。然而,到了审判的时候,他们就都知道了!因此,主再来的时候,“众目都要看见他”(参一7);到时便确知他的“诚信”和“真实”,并且,“他审判和争战都凭着公义”(11;另参六10十三4)。

经文又用交叉的结构描述主的身分。以下,我们按句子的呼应去看12到16节:

12:他身上写着一个名字,除了他自己没有人知道。

13a:他穿着浸过血的衣服;

13b:他的名称为“神之道”。

14:众天军都骑着白马,穿着又白又洁净的细麻衣跟随他。

15a:有利剑从他口中出来,用来击打列国。

15b:他要用铁杖管辖他们,并且要踹全能神烈怒的醡酒池。

16:在他衣服和大腿上写着“万王之王,万主之主”的名号。

先看开头、结尾。12节说:他的名字没有人知道;其后16节就揭示他的名号是“万王之王,万主之主”。13节a说,他的衣服浸过血(参赛六十三1-3);到15节b就用比喻说:他要踹“神烈怒的醡酒池”(参十四14-20),表示他是审判的主。13节b,他名为“神之道”;到15节a就用比喻说出:“有利剑从他口中出来”,表示他是凭神的话语去审判的。

最后是中间的14节,也是这段的核心:“众天军都骑着白马,穿着又白又洁净的细麻衣跟随他”。乍看之下,众天军是天使,但原文其实是“天上的军队”(参思高译本)。在启示录中,跟随主的人就是为主争战的、天上的军队(参七4十四1);因此,这些骑白马、穿白衣的人是指那些跟随羔羊的圣徒(参十四4)。他们在主再来的时候得到公义的审判,得以伸冤,并跟随着主成为得胜的军队。在启示录中,“白衣”一直是主对圣徒的应许——证明他们的清白、圣洁,就如上文说过的:羔羊的新娘所穿的是“明亮洁白的细麻衣”(十九8)——都是洁白的!

思想:

如果我是为主争战的、是天上的军队的一员,我在争战中担当什么角色?防守的角色:在逼迫中坚信主道,或在世俗中坚持圣洁的生活?又或者是进攻的角色:为主作工、领人归主(参林后十4-5)?

我认识主耶稣基督有多少?如果我不认识他,或还未相信他,我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愿意相信他?请不要等到审判的大日到来,才去认识他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