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8日 信得太遲鈍嗎?
陳偉迦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13-27

13同一天,門徒中有兩個人往一個村子去;這村子名叫以馬忤斯,離耶路撒冷約有二十五裏。14他們彼此談論所發生的這一切事。15正交談議論的時候,耶穌親自走近他們,和他們同行,16可是他們的眼睛模糊了,沒認出他。17耶穌對他們說:「你們一邊走一邊談,彼此談論的是甚麼事呢?」他們就站住,臉上帶著愁容。18兩人中有一個名叫革流巴的回答:「你是在耶路撒冷的旅客中,惟一還不知道這幾天在那裏發生了甚麼事的人嗎?」19耶穌對他們說:「甚麼事呢?」他們對他說:「就是拿撒勒人耶穌的事。他是個先知,在神和眾百姓面前,說話行事都大有能力。20祭司長們和我們的官長竟把他解去,定了死罪,釘在十字架上。21但我們素來所盼望要救贖以色列民的就是他。不但如此,這些事發生到現在已經三天了。22還有,我們中間的幾個婦女使我們驚奇:她們清早去了墳墓,23不見他的身體,就回來告訴我們,說她們看見了天使顯現,說他活了。24又有我們的幾個人往墳墓那裏去,所發現的正如婦女們所說的,只是沒有看見他。」25耶穌對他們說:「無知的人哪,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26基督不是必須受這些苦難,然後進入他的榮耀嗎?」27於是,他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作了解釋。

昨天的經文,我們談論到婦女們向門徒報告耶穌已復活的事跡。相信經過彼得的查證過後,就會慢慢震動著眾跟隨者的心:到底耶穌是否真的復活了?或許我們會以為聖經的論述,會提供更多的證據關於耶穌肉身的再現,並以此說明耶穌的復活是千真萬確的。然而,來到路加福音受難記敘的最後一章,所關註的並非單是耶穌的肉身復活,乃是如何透過聖經去詮釋何謂一個受苦卻榮耀的人子。

當兩個門徒離開耶路撒冷後,正要走在通往一條村莊(以馬忤斯)的路上,並且彼此談論著耶穌死後是否真的復活了。對他們來說,一方面聽過婦女們和使徒彼得所說有關空墳墓的事情,另一方面,這好像是一件匪夷所思的事情。在經文19至24節,他們二人詳細交代了整個事情的始末,並他們心中的掙紮:到底耶穌的屍體在哪裏?是給人取去了,還是真的復活了?

在整個記載中,最奇妙的事情是,耶穌明明以復活的身體與他們對話,但是經文卻用了「眼睛迷糊」去形容這兩人的狀況。這字希臘文是一個被動詞(passive voice),意思是他看不見那與他們對談的就是耶穌是上主刻意安排的。

或許這吸引我們去問,肉身顯現的耶穌到底是一個怎麼樣的模樣。這大抵是值得關註的,但是,經文卻偏重在耶穌詮釋聖經的事情上,並如何透過經上的話去了解基督是要怎樣受苦,又進入他的榮耀裏。

路加福音二十四章三次提及耶穌講解聖經的重要性(參考路加福音二十四章273244節)。而今天的經文中(27節)就提及到:「於是,他從摩西和眾先知起,凡經上所指著自己的話都給他們作了解釋。」可見在耶穌復活之後,他雖多次顯現給人看,但是在路加的筆下,怎樣從經中去理解耶穌的受苦而進入榮耀才是最關鍵的。就好像在耶穌的受苦中,路加多次復述耶穌在十架上所引述詩篇中受苦仆人(Psalmic righteous suffer)這主題去說明甚麼是受苦的仆人──經歷一切受苦之後,最終會得著神的拯救和福氣。

可以相信的是,對經文真理的了解和更新才是見證復活的首要。在往後的傳承過程中,正確詮釋耶穌的受死、復活、升天才是一代又一代傳承下去的基本。

這豈不是整本路加福音所著重的嗎?

思想:

耶穌責備這兩個人為「無知的人,先知所說的一切話,你們的心信得太遲鈍了」。

我們對真理,是否也是無知的呢?信得太遲鈍呢?

我們或許以為自己所信的就是真理的全部,豈知其實只是真理的小部分,讓我們更謙卑地追求那使生命改變的真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