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4日 得救的基石

因為他從起初揀選了你們,叫你們因信真道,又被聖靈感動,成為聖潔,能以得救。(帖撒羅尼迦後書2:13

《聖經》中有十幾處經文提到,我們最終的得救是基於被改變的心和生命。那麼問題是,我怎麼能有確據知道自己會持守信心和聖潔,承受永恒的生命呢?

答案是,這確據植根於我們所蒙的揀選(參見彼得後書1:10),神揀選了我們,他一定會讓我們得救,他將賜給我們使我們成聖的恩典,這恩典從揀選就已經開始。

這就是新約的意義:神不只是命令我們順服,他還賜下使我們順服的恩典。《申命記》30章6節記載:“耶和華你神必將你心裏和你後裔心裏的污穢除掉,好叫你盡心、盡性愛耶和華你的神,使你可以存活”,《以西結書》36章27節記載:“我必將我的靈放在你們裏面,使你們順從我的律例,謹守遵行我的典章”。

《羅馬書》8章30節告訴我們,揀選保證了“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以至所有得榮耀的必要條件都將被神恩典的大能所滿足。

揀選是確據的最終點,因為,既然是神應許我們要得救,神將親自預備一切關乎救贖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