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到我這裏來,若不愛我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妻子、兒女、弟兄、姐妹和自己的性命,就不能作我的門徒。凡不背著自己十字架跟從我的,也不能作我的門徒。(路加福音14:26-27)
耶穌坦然地、毫無畏懼地預先告訴我們作他的門徒要付上的痛苦代價:恨家人(26節)、背起十字架(27節)、撇下一切所有的(33節)——這可以看作是做門徒“最壞”的一面。然而,恩典之約沒有小字,所有的字都是巨大的、加粗的。沒有廉價的恩典!恩典的代價非常昂貴!耶穌呼召你說:來吧,成為我的門徒!
但是,撒但卻把它最壞的一面隱藏起來,只顯露它最好的一面。在與撒但的交易中,真正重要的都寫在最後一頁的小字裏。
在撒但合約的第一頁上,巨大的、加粗的字寫的是《創世記》3章4節:“你們不一定死”,《馬太福音》4章9節:“你若俯伏拜我,我就把這一切都賜給你”。但是,合約封底的字卻是極小的,小到你只能用聖經放大鏡才能看見,那裏寫的是:“在稍縱即逝的快樂之後,你將和我一起永遠在地獄裏受苦。”
為何耶穌願意將他“最壞”的一面和最好的一面都顯明給我們,而撒但卻只向我們顯露它最好的一面呢?馬太·亨利(Matthew Henry)認為:“撒但只顯露最好的,卻把最壞的隱藏起來,因為它的最好的部分並不能抵消它最壞的部分;然而,基督卻完全能做到。”
耶穌的呼召不只是叫人受苦和舍己,首先他呼召人去參加一個大筵席,這就是在《路加福音》14章16至24節中提到的比喻;耶穌應許賜下榮耀的復活,這一生所有的損失都將在那時得到報答(參見路加福音14:14);他告訴我們他將會幫助我們忍受苦難(參見路加福音22:32);他告訴我們他會把聖靈賜給我們(參見路加福音11:13);他承諾即使我們為了神國的緣故被殺害,連一根頭發也必不至損壞(參見路加福音21:18)。
這就意味著當我們坐下來計算跟隨耶穌的代價時,當我們衡量“最壞的”與“最好的”時,我們會發現耶穌是值得的,他值得我們付上一切代價,《羅馬書》8章18節說:“現在的苦楚若比起將來要顯於我們的榮耀,就不足介意了”。
然而,撒但卻並非如此。偷來的面包是甜的,但後來他的口裏必充滿塵沙(參見箴言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