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 驚人的交換
Bob & Debby Gass

上帝使無罪的基督擔當我們的罪。(哥林多後書5:21

《聖經》上說:一、“不可偷盜。”(出埃及記20:15)你偷過東西嗎?比如回形針、打印紙,以及拿別人的主意歸功於自己?二、“不可撒謊。”(利未記19:11)你說你沒有撒過謊——你剛剛就撒了謊。三、“不可通奸。”(出埃及記20:14)耶穌說如果你看著某個人就動淫念,你在心裏已經犯了通奸罪(參馬太福音5:28)——真是令人驚訝!四、“不可殺人。”(出埃及記20:13)在你宣布自己無辜之前,謹記耶穌視發怒等同於殺人。“凡無緣無故向弟兄(或姊妹)發怒的,要受審判”(參馬太福音5:22)。我們一天下來“謀殺”了好多人。壞消息是:即便是在表現最好的一天,你仍與上天堂所要求的神聖的標準相去甚遠。好消息是:主耶穌因我們的罪惡而被壓傷、受懲罰(參以賽亞書53:5)。

一位歸信基督的姊妹領會到這一點。在受洗之前牧師為確保她能明白十字架的意義就問她:“耶穌有罪嗎?”她回答:“有。”他感到不安,就重復問她。她再次回答:“有,祂有罪。”牧師決定糾正她,但她堅持說:“祂有罪,那是我的罪。”她回答正確!“上帝使無罪的基督擔當我們的罪,使我們可以借著基督成為被上帝接納的義人。”(哥林多後書5:21)這是驚人的交換,聖潔和邪惡交換地方。上帝使犯罪的成為公義的,使彎曲的成為正直的。你不覺得欣喜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