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 知恩、記恩、報恩
何啟明

經文:何西阿書二2-13

2要跟你們的母親理論,理論,— 因為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 — 叫她除掉臉上的淫相和胸間的淫態,3免得我剝光她,使她赤身,如剛出生的時候一樣,使她如曠野,如幹旱之地,幹渴而死。4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生的兒女。5他們的母親行了淫亂,懷他們的做了可羞恥的事;因為她說:「我要跟隨我所愛的,我的餅、水、羊毛、麻、油、酒,都是他們給的。」6因此,看哪,我要用荊棘堵塞她的道,築墻擋住她,使她找不著路;7以致她追隨所愛的人,卻追不上,尋找他們,卻尋不著,就說:「我要回到前夫那裏去,因我那時比現在還好。」8她不知道是我給她五谷、新酒和新的油,又加添她的金銀;他們卻用來供奉巴力。9因此,我要在收割的日子收回我的五谷,在當令的季節收回我的新酒,也要奪回她用以遮體的羊毛和麻。10如今我必在她所愛的人眼前顯露她的羞恥,無人能救她脫離我的手。11我也必使她的宴樂、節期、初一、安息日,她一切的盛會都止息。12我要毀壞她的葡萄樹和無花果樹,就是她所說「我所愛的給我為賞賜」的;我要使它們變為荒林,為野地的走獸所吞吃。13我要懲罰她素日給諸巴力燒香的罪;那時她佩戴耳環和珠寶,跟隨她所愛的,卻忘記我。這是耶和華說的。

先知何西阿在前面(一10-二1)指出公義的神是慈愛的。然而,這位慈愛的神亦會施行公義的審判(二2-13)。神的審判也連累到犯罪的以色列兒女。「我必不憐憫她的兒女,因為他們是從淫亂生的兒女」(4節)從淫亂生的兒女」(4b節)可有三個含意:1.何西阿不是他們的父親;2.兒女自己也涉足淫亂;3.兒女被母親的淫亂沾汙。第三個意思較為乎合上下文理,即母親的行為(5節)也牽連到兒女身上。俗語有雲:「沒有人是孤島,每人都是大陸島的一小片,彼此相連,互為影響。」亞幹犯罪,連累以色列人(參書7章),同樣,歌蔑不羈,也牽連她的兒女。

先知用城門口之法庭訴訟形式指出以色列忘恩負義、認賊作父的悲哀。在此訴訟裏,被告的妻子,代表以色列。提出訴訟的是丈夫,代表耶和華神。控告者並沒有向被告直接說話,而是向法庭說被告的不是,請求孩子們,就是那些仍然忠於耶和華的以色列民,控告他們的母親,即那些背道的以色列民(參二2a)。指控的內容簡單清晰,即「她不是我的妻子,我也不是她的丈夫」(二2b)。原告的用意並非要離婚、斷絕夫妻關系,而是要求他的妻子遠離淫亂、不再作妓女,好讓他們兩人最終可以復合。丈夫是期望婚姻可以得到挽回,夫妻的關系得到像當年求愛的日子(參二14-15)。神一直都期待子民歸回到祂的懷抱中。

究竟以色列的問題在那裏,犯了什麼罪呢?先知指出他們犯了雙重的錯誤。首先,他們將一切豐收的賜福,即生活上的一切所需,如大麥小麥作成的餅、灌溉或飲用的水、保暖或作衣服的羊毛和麻,及宗教禮儀用的橄欖油等(參5節)歸功於迦南宗教繁殖的神明巴力,而非救他們脫離埃及奴役的耶和華神。他們不知道(8節)及忘記(13節)一切的好處是出自愛他們的耶和華神。簡言之,他們是忘恩負義、認賊作父。其次,他們的罪行是貪婪自私、逞強霸占的受惠者;他們連妓女都不如,因為妓女是等待恩客上門,而他們卻是主動追逐所愛的人。他們貪婪地、熱情地及興奮地渴望追隨敬拜巴力。

先知用了四次「我的」,即我的五谷、我的新酒、我的羊毛和我的麻(5節)來強調以色列民一切的好處都是從耶和華神那裏來的。以色列民如此善忘,竟將一切的恩惠歸功於他們所拜的偶像。簡言之,以色列是不知恩、不記恩,更是忘恩的子民,神又怎能坐視不理呢?因此,祂必奪回子民的一切福氣和讓他們在所愛的人面前蒙羞(參9-12節)。最後,就是打回原形,回歸一無所有的悲慘景況。

思想:

雅各書的作者提醒我們「各樣美善的恩澤和各樣完美的賞賜都是從上頭來的,從眾光之父那裏降下來的;在他並沒有改變,也沒有轉動的影兒」(雅一17)。求主憐憫我們切記作一個知恩、記恩及報恩的信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