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2日 發出仁愛的信心
鄺成中

經文:加拉太書五1-6

1 基督釋放了我們,為使我們得自由。所以要站穩了,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2 我—保羅告訴你們,你們若受割禮,基督就對你們無益了。3 我再指著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有義務遵行全部的律法。4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5 至於我們,我們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6 因為在基督耶穌裏,受割禮不受割禮都沒有功效,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

加拉太信徒被錯誤的教導所影響,律法主義者將「別的福音」教導他們,而「別的福音」其中最主要的一個錯誤就是教導信徒要持守割禮,是以保羅要重新帶出因信稱義的道理作回應(二至三章),並先後以孩童與成人、奴隸與主人,以及使女的兒子與自主婦人的兒子來指出律法與因信稱義的分別(三至四章),保羅在接著的一段(五1-6)就為律法與信心的問題作出總結(五1-6),並再次回應先前所特別提及的割禮問題。

保羅在有關問題的結語就是要信徒在基督的信仰中站穩,不要再回到律法主義捆綁中(「不要再被奴隸的軛挾制」[五1]),因著割禮是影響加拉太信徒的一個主要的錯誤教導,保羅在此再次回到割禮的問題,並繼而從兩方面回應律法主義的錯誤:第一,堅守割禮的人其實應是要滿足律法所有的要求,但事實上那是不可能的(五3),因人是不可能滿足律法的所有要求,而這也是保羅先前所曾鄭重指出的(二16),是以人是不應堅守割禮,因他根本不可能持守律法主義;第二,持守割禮就等同是拒絕基督所成就的救贖工作,這樣的人也要與基督的恩典沒有關系了(「基督就對你們無益了」[五2]; 「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五4])。

靠律法的人所重視的是割禮(二11),這也是他們所認為的印記,相對以信心接受主救贖的人,所領受的卻是聖靈(三2514),也要承受產業(三29),等候將來基督的再臨以及神國的全面到臨,是以保羅說「我們是靠著聖靈,憑著信心,等候所盼望的義」[五5];守割禮的人是靠行律法,信靠主救恩的人是憑借信心,這樣不靠律法、憑借信心的人會否任意妄為、可作惡事?答案絕對是否定的,因最重要的是,信靠主的人是要有真確的信心,他要跟從聖靈的教導,他的屬靈生命就會流露出愛的生命(「惟獨使人發出仁愛的信心才有功效」[五6]),是以他不單不會愛作惡事,他更會以愛建立其他人的生命,這也是保羅往後要論及的(五13-26)。

思想:

你以信心接受基督,就已得著救恩,成為一位基督徒,今天你的生命如何?你的生命是可以讓人看到你有「發出仁愛的信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