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 必罰亞述
高銘謙

經文:以賽亞書十章12-19節

12主在錫安山和耶路撒冷成就他一切工作的時候,說:“我必懲罰亞述王自大的心和他高傲尊貴的眼目。”13因為他說:“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因為我本有聰明。我挪移列國的地界,搶奪他們所積蓄的財寶,並且像勇士,使坐寶座的降為卑。14我的手奪取列國的財寶,好像人奪取鳥窩;我得了全地,好像人拾起被棄的鳥蛋;沒有振動翅膀的,沒有張嘴的,也沒有鳴叫的。”15斧豈可向用斧砍伐的自誇呢?鋸豈可向拉鋸的自大呢?這好比棍揮動那舉棍的,好比杖舉起那不是木頭的人。16因此,主-萬軍之耶和華必使亞述王的壯士變為瘦弱,在他的榮華之下必有火點燃,如同火在燃燒一般。17以色列的光必變成火,它的聖者必成為火焰;一日之間,將亞述王的荊棘和蒺藜焚燒凈盡,18又毀滅樹林和田園的榮華,連魂帶體,好像病重的人消逝一樣。19他林中只剩下稀少的樹木,連孩童也能寫其數目。

亞述是神心中的工具,用來刑罰亞蘭與以色列國,然而,亞述卻因此而自誇自大,甚至認為耶和華都只不過與其他神明一樣,都必會被他所打敗。在此,亞述主要用“手”這主題來指出自己的能力,他認為“我所成就的事是靠我手的能力和我的智慧”(13節),他不把成就的事歸功於神,而是歸功於自己“手”的能力。另外,他期望“我的手奪取列國的財寶”(14節),認為自己的“手”的能力大到一個地步可以視列國的財寶為“人拾起被棄的鳥蛋”。這些“被棄的雀蛋”沒有任何殺傷力,更加不會保護自己,它們“沒有振動翅膀的;沒有張嘴的,也沒有鳴叫的”(14節),意指它們不能逃走、不會呼叫、不會求救,能輕易地被亞述所取。基本上,亞述認為以自己的“手”便很容易獲得其他國家財物,忘記了他之所以這麼容易做得到,全是因為耶和華的“手”。

之後,經文用了一個比喻,就是用斧砍木的與斧的對比,以及用鋸的與鋸的對比(15節),這比喻指出工具竟然不合理地向用工具者自誇,甚至認為工具可以“舉起”使用工具者,這比喻指出工具本身的無知與狂傲,也指出工具本身的不自量力。原來,亞述因為自己的高傲,使他目中無人,錯誤地把主客的角色轉變,認為自己可以充當神的角色來定義一切;誰不知這種狂傲沒有使亞述更上一層樓,反之,他只不過是一個狂傲及無知的工具向工具使用者發一點噪音而已。

面對高傲的亞述,耶和華必會刑罰及審判他,祂要亞述及世人明白誰才是真正的主宰,讓人看見亞述的高傲必有報應:“在一日之間,將亞述王的荊棘和蒺藜焚燒凈盡”(17節)。這一日之間的審判,代表輕而易舉的行動。亞述在神面前的高傲顯得多麼不堪一擊,在一日之間,一切高傲及強大都會消失,這正正說明凡自高的,必降為卑。

思想:

當我們被神使用來成就祂的作為,我們或會像亞述一樣,以為眼前所有的成就是來自自己的“手”之能力。我們會高傲,也會把一切功勞歸給自己,卻看不見一切成就背後,原來是神的奇妙工作。當仆人向主人狂傲,當工具向使用工具者自誇,使用工具者便會審判工具本身,為要讓人明白誰才是真正的主人。因此,若果你是教會的領袖、牧師或傳道人,曾為主成就了偉大的事工,帶來很好的事奉果效,那便請你小心,正視自己只不過是工具及仆人,不要看自己大過所當看的,快快把一切功勞歸給神,這才能免去神的審判,才能把真正的榮耀歸給萬王之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