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光明之子(二)
梁家麟

經文﹕弗五 3-21

3至於淫亂和一切汙穢,或是貪婪,在你們中間連提都不可,這才合乎聖徒的體統。 4淫詞、妄語和粗俗的俏皮話都不合宜;總要說感謝的話。 5要確實知道,無論是淫亂的,是汙穢的,是貪心的(貪心的就是拜偶像的),在基督和神的國裏都得不到基業。 6不要被人虛浮的話欺騙了,因這些事,神的憤怒必臨到那些悖逆的人。 7所以,不要與他們同夥。 8從前你們是暗昧的,但如今在主裏面是光明的,行事為人要像光明的子女—9光明所結的果子就是一切的良善、公義、誠實。 10總要察驗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 11那暗昧無益的事,不可參與,倒要把這種事揭發出來。 12因為,他們暗中所做的,就是連提起來都是可恥的。 13凡被光所照明的都顯露出來,14因為使一切顯露出來的就是光。 所以有話說:「你這睡著的人醒過來吧! 要從死人中復活,基督要光照你了。 」15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無知的人,要像智能的人。 16要把握時機,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 17不要作胡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 18不要醉酒,酒能使人放蕩;要被聖靈充滿。 19要用詩篇、贊美詩、靈歌彼此對說,口唱心和地贊美主。 20凡事要奉我們主耶穌基督的名常常感謝父神。 21要存敬畏基督的心彼此順服。

保羅不是期望我們做道德人,符合某套道德標準,成為律法主義者,卻要求我們成為合標準的神國的子民。 套用聖經常用的光明與黑暗的意象,我們得成為光明之子。

我們從前活在暗昧之中,如今卻棄暗投明 ,在主裏面成了光明之子,我們的行為也因此應該反映出這個生命的改變,好樹結出好果子。 光明之子所結出的便是一切良善、公義和誠實。

新生命是新生活的先決條件,沒有新生命便不會有新生活;但新生命卻不會自然便引出新生活,這還是需要經過一番努力才得著的。 保羅做了以下要求:「總要察驗甚麼是主所喜悅的事。 」(五10);「你們要謹慎行事,不要像無知的人,要像智能的人。 」(五15) ;「不要作胡塗人,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17)。 我們得明辨是非,明白神的旨意,察驗哪些是祂所喜悅的事,如同羅十二2所說:「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 可喜悅的旨意」。

神的旨意和所喜悅的事,便是一切真偽對錯的終極標準。 基督徒一生的目標,可以總結為兩句話:遵主旨意,討主喜悅。

我們原來都活在邪惡的世界中,想法和做法都與世人無異,也都不認識真理,不明白神的旨意。 保羅形容這個景況就像在沈睡之中(五14)。 當被基督的光所光照後,我們才醒悟過來,認識神,明白真理,並且能按照真理行事。

活在黑暗中的人,既不知道光明,復不覺察黑暗,不會認為黑暗是個問題。 惟有被光照,黑暗才顯明出來。 所以,我們必須常常與主親近,被聖靈充滿,才逐步認識真理,去惡遷善。 成聖從來不是一步到位的,保羅在第一和第三章為以弗所信徒所做的兩個祈禱,主題都是求成長,前者求增加知識,後者求增加經歷。 我們在這兩方面都需要加添,凡事長進。

光明之子必須有別於黑暗之子,所以保羅禁止信徒效法世界,跟其他人同夥;不要與外邦人同行,不要跟他們一起做愚昧的事。 但是,光的存在價值是照亮黑暗,光明必須顯在黑暗之中;不效法不等於徹底抽離分割,我們不滿足於孤芳自賞,卻得責備行暗昧無益的事的人。 我們是不隨眾不妥協(non-conformity)的人,卻不是脫離人間自營一個聖潔自留地的分離主義者(separationist)。

保羅為光明的兒女做了具體的生活指引:謹言慎行、愛惜光陰、明白神的旨意、不酗酒、常常贊美神,和彼此順服。

「愛惜光陰」的主要原因不是時間寶貴、我們的生命短暫;而是在地上事奉的時間有限,基督很快重回,而這跡象顯示在「現今的世代邪惡」之上。 末世意識促使我們更積極和認真地踐行福音使命。

一個嚴謹的生活是不醉酒,保持儆醒,並常常藉詩歌、祈禱和言說教導來感謝神。 感謝神幫助我們維持對神和祂的恩典的覺察,提醒我們在有限的人生背後另有一個無限的世界,在短暫的視界外尚有一個永恒的向度。 常常感謝神的人,不易給世界擄去,不會迷失生活的方向。

思想:

  1. 我們對世界的罪惡是否有足夠的戒懼,對世人是否有足夠的接納和關愛?
  2. 如何能活出「在世而不屬世」的生活? 你對這個要求有怎樣的實踐和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