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9日﹕惟獨恩典
梁家麟

經文﹕弗二 1-10

1從前,你們因著自己的過犯罪惡而死了。 2那時,你們在過犯罪惡中生活,隨從今世的風俗,順服空中掌權者的領袖,就是現今在悖逆的人心中運行的邪靈。 3我們從前也都生活在他們當中,放縱肉體的私欲,隨著肉體和心中的意念去做,和別人一樣,生來就是該受懲罰的人。 4然而,神有豐富的憐憫,因著他愛我們的大愛,5竟在我們因過犯而死了的時候,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可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6 他又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裏與他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7為要把他極豐富的恩典,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 8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神所賜的;9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10我們是他所造之物,在基督耶穌裏創造的,為要使我們行善,就是神早已預備好要我們做的。

保羅沒有反對預定論 (predestination),只拒絕僵化的宿命論 (fatalism) 。 事實上,揀選是聖經重要的觀念,信仰是無法排除神預定的元素的。 人生的際遇設若都是偶然的,未來若完全是開放的,一切皆有可能,那我們還有甚麼確據把握? 成敗若端取決於一己的努力,那人生也太沈重了吧!

不過,保羅卻為預定論做了兩個補註,這正好是防範預定論變成宿命論的:

第一,「預定」僅是對人而言,並非對神說的。 保羅非常強調神是自由的,祂「隨己意行萬事」(一11),所有事情都是「照祂自己在基督裏所立定的美意」(一9),都是「 按著自己旨意所喜悅的」(一5)。 為甚麼會發生這樣的事? 答案是神喜歡(祂鐘意)。

我最討厭的一種預定論說法,是宣稱神作繭自縛,訂定了一些規律或定理,然後連自己都不能違反,被迫做違背意願的事。 (這樣的神,肯定是在訂定規律時沒想清楚,祂有多英明神武,可想而知。 )聖經從不說神受制於某個鐵律,只說祂受制於對人的愛。 神因愛而被限制了自由。

第二,是預定,也是恩典。 一切都是出於神的恩典。 神的所有行動,都只能以恩典來理解。 「他在基督裏曾把天上各樣屬靈的福氣賜給我們。 」(一3)

在本段,保羅陳述耶穌基督對人的拯救,指出都是恩典,唯獨恩典。 「然而, 神有豐富的憐憫,因著他愛我們的大愛,竟在我們因過犯而死了的時候,使我們與基督一同活過來—可見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他又使我們在基督耶穌裏與他一同復活,一同坐在天上,為要把他極豐富的恩典, 就是他在基督耶穌裏向我們所施的恩慈,顯明給後來的世代。 」(二4-7)

數數這幾節經文,出現了多少次憐憫、愛、恩典、恩慈? 嫌啰唆嗎? 不,說神的恩典是永遠不覺冗贅的。

保羅的總結是:「你們得救是本乎恩,也因著信」 (8a)這是對基督福音最好的總結。

註意「信」在這裏指的是人對神的信托和依賴,絕非某種個人的意誌和念力,所以不是人的內在行為。 當保羅強調惟獨信心的時候,正是要跟人的所有行為相對立,信心不是行為;得救跟人的行為無關,千萬不要把信心變成人的一個能決定得救與否的元素。

所以保羅強調:「這並不是出於自己,而是 神所賜的;也不是出於行為,免得有人自誇。 」(8b-9)

我們的得救,無關乎先天的出生或身分,也無關乎後天的行為。 救恩不是人的工作,卻是接納神在人身上的工作。

保羅在第 10節,說了一句非常有意思的話,我們讀和合本:「我們原是祂的工作,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就是神所預備叫我們行的。 」我們先是神的工作,然後才為祂工作;接受祂在我們身上的工作,是我們能為祂工作(行善)的先決條件。 但在致力行善的同時,我們仍得知道,孤立地看自己的工作是沒意義的,因為人的努力,不過是神在自己生命裏的工作的成全而已。

思想:

  1. 再次默想「惟獨恩典」、「惟獨信心」,這是基督信仰最基本的教義。
  2. 回顧你所走過的信仰歷程,包括你曾為神獻呈的事奉,你能體會「我的工作」就是「祂的工作」嗎? 你能確認「非我惟主」:「不是我,乃是基督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