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3日 要一生活在神的慈愛裏!
蔡少琪

羅馬書十一21-22

21神既然不顧惜原來的枝子,豈會顧惜你?

22可見,神又恩慈又嚴厲:對那跌倒的人是嚴厲的;對你是恩慈的,只要你長久在他的恩慈裏,不然,你也要被砍下來。

十一21-22的直譯是“因為若神過去沒有寬容原來自然的枝子,他也不會寬容你。所以,要留意神的恩慈和嚴厲:對跌倒的人,嚴厲;對你,恩慈,只要你繼續留在祂的恩慈裏;否則,你將也會被砍下來。”保羅警惕外邦信徒不要離開“信”,要留在神的恩慈裏,並用神曾對以色列的“嚴厲”去警戒我們:若我們離開信仰,我們也會被砍下來。

十一22-23都出現“長久”(epimeno)一詞,可翻譯為“繼續留在”或“繼續住在”。這詞在羅馬書出現3次。在六1,保羅譴責那些以為得救後,可以“繼續留在”罪裏的觀念!信主後,就應該出黑暗入光明,離惡入善,要常在主裏面。蒙神喜悅的基督徒,必須有一個素質,就是“常常住在”基督裏!這也是主耶穌和早期使徒都非常關註的教導!

保羅的關註,就如耶穌在約翰福音十五章的教導一樣:你們要常在我裏面!我們要常在主裏面!近代的基督徒喜歡多聽關於神的憐憫和饒恕的真理,但往往忽略聖經裏許多嚴厲、警戒和聖潔要求的經文。有些人甚至教導歪理:“信主後,就算放縱情欲,離開信仰,也不用懼怕,因為神的恩典夠用。”這些歪理是保羅所厭惡和激烈反對的,也是他在羅馬書多番多次譴責的。一如耶穌,保羅常常教導人要持守在敬虔和信仰裏。在羅二4 ,保羅就曾譴責自以為是的人:“還是你藐視祂豐富的恩慈、寬容、忍耐,不曉得祂的恩慈是領你悔改呢?”神的恩慈不是讓我們放縱自己,而是要我們謹慎自守,讓我們長存敬畏的心,讓我們離罪行善,讓我們緊緊依靠主,讓我們一生信主、一生屬主,一生事主。

有些人錯解“一次得救,永遠得救”這神學標語而教導歪理!當我在美國留學時,有錯解這方面真理的牧者,在一個布道會中,竟然對慕道的朋友說:“若你今天信耶穌,明天離開神,也不要懼怕。只要今天決誌,就必得救。明天拜佛,也不要怕,也不會失去救恩。”當時我為他作廣東話的傳譯,我就譯不下去。我問:聖經那裏有這種教導?後來,我閱讀到這派歪理的一個說法:“縱然一位信徒因為各種實際的原因成為非信徒,他的救恩也不受影響。”“即使人離開信仰,神的愛是這麼偉大,那人也不會失去救恩,不會從神的手流失。”這種縱容人任意妄為離開信仰的教導是極其錯誤的,是歷代正統神學所反對的。主耶穌嚴告我們:“手扶著犁向後看的,不配進神的國。”(路九62)希伯來書說:“只是義人必因信得生。他若退後,我心裏就不喜歡他。”(來十38)

耶穌教導我們在教會裏有稗子和麥子,有山羊和綿羊。對那些曾空有外表的信仰,但心裏沒有根,隨意離開信仰的人,耶穌曾這樣形容他們:“那些在磐石上的,就是人聽道,歡喜領受,但心中沒有根,不過暫時相信,及至遇見試煉就退後了。”(路八13)主耶穌多番警告信徒:信徒不能離開祂。“因為離了我,你們就不能做什麼。人若不常在我裏面,就像枝子丟在外面枯幹,人拾起來,扔在火裏燒了。”(約十五5-6)希伯來書警戒我們:“你們不要被那諸般怪異的教訓勾引了去。”(來十三9)“因為我們的神乃是烈火”,我們“就當感恩,照神所喜悅的,用虔誠、敬畏的心事奉神。”(來十二28-29)神的保守是要保守我們在祂的裏面,在恩典中,而不是保守我們離開信仰,更不是保守我們放縱邪惡!

每一個信徒要問:你現在是仍留在神的恩慈裏嗎?若你縱容自己,你想經歷神的嚴厲嗎?

思想

你有聽過這種“就算放縱自己,也必然得救”的歪理嗎?

若你看見有人掛著“基督徒”的名字,卻在實際上任意妄為,也不是真心信耶穌,你會喜歡這些人嗎?神的名是否因此而被褻瀆?你想神將會如何對待他們呢?

要謹記,神的恩典是要讓我們不斷追求成聖,是要讓我們常在主裏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