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7日 直指未來的盼望
黃天逸

經文:詩篇一百三十二篇17-18節

17在那裏我要使大衛的角茁壯,為我的受膏者預備明燈。

18我要使他的仇敵披上羞恥;但他的冠冕要在他頭上發光。

從大衛的誓言(1-10節)到神的誓言(11-16節),這兩節經文清楚指向了未來的盼望。第17節上半節:“在那裏我要使大衛的角茁壯”,舊約裏“角”為力量的表征,而祭壇上掛著一個“角”,在於象征神的臨在和能力;此外,“角”也包含“發光”的意思。由此看來,第17節的“角”與“明燈”乃是同義對仗。那麼,詩人所指“我的受膏者”是誰?這裏應是指向大衛而言。按這樣的理解,第17節的意思,乃是指向由於神能力臨在,使大衛能茁壯、發光!這正好回應了本篇第1節,神確實記念大衛,使他的王朝能如角生長起來,如明燈一樣照耀四方。

有舊約學者指出,這一節經文甚至指向未來,因“角”除了象征大衛王朝的能力外,更指向彌賽亞的預表(路一68-69),而“明燈”亦不僅僅指向大衛是以色列的燈,它更喻指將來的光芒、永遠的王國。

因著這緣故,“仇敵”必蒙羞恥,神所揀選的“王”卻要“發光”。這可以說是一個堅定不移的結局,“勝利”就是如此完全。換言之,“邪惡”只會在挫敗之中方寸大亂,“公義”卻要在得勝中結下果子。這正好就是“盼望”為“順服”所寫下的實踐步驟呢!

思想

從歷史回顧而生出那不滅的“盼望”,這並不僅僅是“反省”,更是堅定的相信,這可以說是朝聖者在那朝聖之路上重要的驅動力。《詩篇》一百三十二篇為我們培育記憶,並滋養了我們對未來的“盼望”,借以引導我們走向成熟而順服之路。我們的“信仰”──既沒有與歷史脫勾,更從沒有離開神信實的“應許”。當我們頌唱這詩時,正好給予我們機會重新細味我們的“信仰”,就是如此的真實、如此的實在、如此的永恒不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