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 藐視以色列的聖者
高銘謙

經文﹕以賽亞書一章4~9節

4禍哉!犯罪的國民,擔著罪孽的百姓,行惡的族類,敗壞的兒女!他們離棄耶和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背向他,與他疏遠。5你們為甚麼屢次悖逆,繼續受責打呢?你們已經滿頭疼痛,全心發昏;6從腳掌到頭頂,沒有一處是完好的,盡是創傷、瘀青,與流血的傷口,未曾擠凈,未曾包紮,也沒有用膏滋潤。7你們的土地荒蕪,城鎮被火燒毀;你們的田地在你們眼前被陌生人侵吞,既被陌生人傾覆,就成為荒蕪。8僅存的錫安(原文是女子),好似葡萄園的草棚,如瓜田中的茅屋,又如被圍困的城。9若不是萬軍之耶和華為我們留下一些幸存者,我們早已變成所多瑪,像蛾摩拉一樣了。

如果以賽亞書一章2~3節說明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是父子關系,那麼一章4~9節就是說明耶和華與以色列之間的君主與國民的關系,這說明以色列民除了家庭關系不理想及違反創造秩序與自然之外,他們與大君王耶和華之間的君臣關系也不理想。

第4節說明了以色列人犯罪的定義,那就是藐視以色列的聖者。首先,「以色列的聖者」一詞是以賽亞書特別喜歡的用字,占據了以賽亞書多處對神的稱呼(賽一4五19, 24十20十二6十七7三十11, 12, 15三十一1三十七23四十一14四十三3, 14四十五11四十七4四十八17五十四5六十14),「以色列的聖者」的稱呼強調了耶和華的聖潔,讓我們想起天使撒拉弗唱頌的歌詞中所提及的三叠聖哉(賽六3),這指出耶和華的神聖沒有任何妥協的地步,而作為神的子民,以色列同樣都要學習耶和華的神聖,讓神的子民能在世界中散發出神聖的光輝。不過,以色列民卻「藐視」祂,原文「藐視」(nā’ăṣ)一字可解作侮辱,代表以色列民不但沒有在他們的道德生活中散發神聖,反而散發出邪惡與不潔,他們的生活在這點上侮辱了作為他們的主的耶和華。

第5至6節運用了健康的主題來說明以色列人的情況,健康是身體最自然及正常的狀態,現在以色列民卻不健康,而且滿身是傷口,代表這國民需要主的醫治。要留意:所有描述的傷口都不是來自自然的病患,而是因為以色列民的反叛所招來的管教。簡單來說,以色列民一直都活在一種違反自然的狀態當中。

第7至9節具體地說明以色列的情況,解經家認為這是指以下三個戰爭當中的一個:(1)主前735年,以色列北國與亞蘭國的入侵;(2)主前701年,亞述王西拿立亭的入侵;(3)主前586年,巴比倫王尼布甲尼撒的入侵。比較合乎上下文的選擇應該是指亞述王的入侵。另外,第8節提及的錫安,在原文看來卻是「錫安女子」,「錫安女子」也是傑裏邁亞哀歌的常用字,說明錫安應該早早為到自己的光景悲哀。神為這女子留下余種,沒有全然除去她,全是因為神讓她還有機會悔改。

思想:

當我們回想自己的人生,有否如這位「錫安女子」一樣,滿身都是傷口?神的管教已在多處發生,但我們有時卻專註於罪惡與狂傲,沒有因為自己所遭遇的管教而早早悔改。或許我們已為種種罪惡做了解釋並將它們合理化,嘗試淡化其中的嚴重性,忽視罪的黑暗與從神而來的管教,以致我們對眼前的傷口變得麻木,習慣犯罪,但卻離神很遠。求主讓我們今天起,重拾對罪的警惕與敏銳,也重新看見神那種愛的管教,好叫我們看見恩典的「余種」,重燃悔改的動力與希望。你願意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