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 不肯作工的下場
陳耀鵬

經文默想:帖撒羅尼迦後書3:13-15

13 弟兄們,你們行善不可喪誌。

14 若有人不聽從我們這信上的話,要把他記下,不和他交往,使他自覺羞愧;

15 但不要把他當仇人,要勸他如勸弟兄。

分享領受:

保羅在這段經文總結帖撒羅尼迦教會的領袖如何處理信徒不肯工作的問題。保羅在上一段落提出不要放棄他們與相信他們可以改變,這可能就是保羅所說行善不可喪誌的意思。保羅這句說話不是指向要幫助那些不肯作工的人,因這與他在上面所提的相違;反而藉堅持不援手,甚至離開他們的立場來驅使不肯作工的人作出改變。

其次,保羅提出教會不可逃避責備的行動與責任,要記下不肯作工之肢體的過錯,不和他們交往。保羅不想帖撒羅尼迦教會的領袖,只盲目或過分樂觀地希望問題會自然地過去,甚至逐漸消失。保羅指示他們要徹底面對和處理教會內部問題。

第三,是讓不肯作工的人自覺慚愧。每個人都有神給予的良心,當那些人不做他們應該做的事,內裏的聲音就會提出抗議。若再加上旁人適當的行動,就如上述所說的,他們一方面心裏有責備,同時亦察覺到旁人的關懷,可能會在羞愧之余回心轉意。

所以保羅在最後提醒他們不要責備過分,免得他們走進不能回頭的死胡同,因為他們不是教會的仇人,仍是弟兄。所有的責備必須出於一種關切的心腸,不是要清理門戶,乃是要挽回肢體。說到底,他們只是思想錯誤以致行為懶散,需要肢體以弟兄之情相待,因他們不是非信徒。

思想行動:

若比較保羅在哥林多前書5:1-8節論及另外一宗關乎教會紀律的記載,那處保羅的提議比這處嚴重得多,為甚麼?怎樣區分嚴厲的程度與處理的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