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6日 刑判永世 兩個對象(1)
陳耀鵬

經文默想:帖撒羅尼迦後書2:8-12

8 那時這不法的人必出現,主耶穌要用口中的氣滅絕他,以自己來臨的光輝摧毀他。

9 這不法的人來,是靠撒但的運作,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奇事,

10 並且在那沈淪的人身上行各樣不義的詭詐,因為他們不領受愛真理的心,好讓他們得救。

11 故此, 神就給他們一個引發錯誤的心,叫他們信從虛謊,

12 使一切不信真理、倒喜愛不義的人都被定罪。

分享領受:

這段經文指出在將來要判決永刑的兩個對象──不法的人和沈淪的人。第8與第9節提出一個很大的對比。在主耶穌未施行審判之前,不法的人好像目空一切,照撒但超自然的運動,行各樣的異能、神跡和一切虛假的事;但當耶穌再來之時,祂只需要用口中的氣就可以將他消滅。當然這氣可譯作靈,與上文第2節所提及的和下文第15節亦很吻合;不過在第8節,口中的氣與降臨的榮光似乎更互相呼應,凸顯出無論敵基督在世可以施行多少異能,再來的基督卻能輕而易舉地將他消滅。

我們值得留意8與9節的兩個字,「出現」與「來」或「來臨」。出現在本章用過三次都是形容這大罪人、沈淪之子、不法的人的出現(2:3、6、8),而這字在一7卻是用來形容基督的再來。另外來或來臨這個字在帖前2:193:134:155:23帖後2:1、8節都用來形容這不法的人。我相信保羅揀選同一個字來形容基督與敵基督的出現是想指出後者想隱藏身分,甚至想冒認真主,希望迷惑信徒,而那些不願領受真理,行各樣不義詭詐的人,亦真的沈淪!

這不法的人可以用各樣的異能和神跡,但卻是照撒但的運動和行虛假的奇事。耶穌與門徒也用異能神跡奇事(約4:48徒2:43),但不表示用的人一定是神真正的工人。聖經亦提到假先知亦會施行神跡奇事,所以信徒要小心儆醒,慎思明辨,按著聖經,免受迷惑。

思想行動:

若將這大罪人、沈淪之子、不法的人與聖經其他對敵基督的描述綜合來看,我們得知他將會排除異己奪取不同舞臺上的權勢,言行褻瀆三一真神,更會蹂躪神的子民,但他的統治權勢只是有限度,終必失敗甚至刑判永世,基督至終得勝,我們想起將來的榮耀,是否對今日的困難就不足介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