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善还是恶?
在今天的新约经文中,耶稣问了一个问题:“行善行恶……哪样是可以的呢”?(马可福音3:4)
我曾是个无神论者。那时我认为一个人的身体、意念以及他所生长的环境决定了他的所有行为。从根本上说,没有绝对的善和恶。因为如果没有神,就没有道德的终极基础。因此,世上没有绝对的善恶标准。
但在内心深处,我明明知道善恶有别。即使我不信有神,我也常使用“善”或“恶”这一类的字眼。直到后来我遇见了耶稣,我才明白真的有一位神,是他创造了道德律。神借着圣经,尤其是借着耶稣这个人,揭示了善恶的本质。
神把良心赐给人,让我们知道什么是善,什么是恶。但人的良心已经变得麻木,需要真理把它磨得“敏锐”些。
警惕假冒为善
箴言 5:1-14
所有罪都有欺骗性;罪通常是假冒为善的。表面看来,这种伪装的“善”很有吸引力:“因为淫妇的嘴滴下蜂蜜,她的口比油更滑”(5:3)。但实际上它却“苦似茵陈”(5:4),引人进入“死地”(5节第一段)和“阴间”(5节第二段)。
这段经文既刻画了性的威力,也显明它的危险。我们生活在一个性泛滥的时代:色情图片在网络上唾手可得,身边处处充斥着有关性的画面,追求“性满足”的文化正大行其道。
性本是神的祝福之一(创世记2:24),但如果人们错误对待性,就会带来毁灭性的后果。这段经文让我们对性提高警惕,提醒我们不要被它欺骗。
不要踏上那条会令你后悔终身的路。“你所行的道要离她远,不可就近她的房门。“(8节)如果忽视这个警戒,我们就很可能在悔恨当中度过一生 (5:11)。不要与诱惑调情,要快快逃离它。
乔伊斯.迈尔这样写道:“智慧是我们的朋友,它帮助我们不会在日后悔恨。我觉得世上最悲惨的事莫过于在迟暮之年回首往事时,只能为做了某事或没做某事而懊悔不已。智慧帮助我们在当下做出正确抉择,日后得享美好果实。”
主啊,请帮助我在生活中采取智慧的防范措施,远离任何可能让我犯罪的事情。请“不叫我们遇见试探,救我们脱离凶恶。”(马太福音6:13)
耶稣—— 是善是恶?
马可福音 2:18-3:30
耶稣是谁?世上所有人,无一例外都需要面对这个问题:耶稣是恶人吗?他是否癫狂了?或者他就是神?这些可不是什么新问题。耶稣那个年代的人也需要从以上三个结论中做出选择。
耶稣不只是位伟大的宗教导师。他明确表明自己远非一位犹太拉比那么简单。耶稣对自己的身份作出了惊世骇俗的宣称。即便在《马可福音》这个相对较短的段落里,我们也能好几次读到耶稣对自己身份的宣称。
耶稣竟然宣称自己是拯救世人的救主,是神的儿子;那就有三种可能性:他要么极其邪恶,要么精神错乱;此外还有一种可能:他所说的是真的!
1.他是恶者吗?
律法师说道:“他被别西卜附着!他是靠着鬼王赶鬼(1:22)。”其实他们是在说:“他身上有邪灵。”(30节第二段)
2.他癫狂了吗?
人们这样议论耶稣:“他癫狂了。” (21节第二段)
3.他是神吗?
耶稣在此暗示,他就是那位新郎(马可福音2:18-19)。他说自己是“安息日的主”(2:28)。当邪灵喊着:“你是神的儿子”(3:11)时,耶稣并没有否认,而是“再三地嘱咐它们,不要把他显露出来”(3:12)。
C .S. 路易斯这样总结道:“关于耶稣是谁,有两种令人恐惧的可能性。我们所探讨的这个人,他要么曾经是(并且现在也是)他所宣称的那一位;要么就是疯子(或者更糟)。在我看来,他显然没有发疯,也不是恶魔的化身。因此,无论另外一个结论是多么奇怪、多么令人不安,或者难以置信 – 我都必须接受它。这就是:耶稣曾经就是(现在也是)神本人。神降卑成为人的样式,走进这个充满敌意的世界。
耶稣是邪恶的,是癫狂了,还是神?我们对此问题的答案至关重要。
门徒与耶稣朝夕相处了三年,他们的结论是:耶稣真是神的儿子,是道成肉身的神,他拥有神的本质但选择以人的样式生活在世上(2:21-22)。
耶稣要求门徒(也包括我们)首先要“常和自己同在”,然后才差他们出去传道。(3:14-15)
耶稣对那些污蔑他是恶者的人说:“凡亵渎圣灵的,却永不得赦免”(3:29)。这句话可能会让很多人感到纠结。但任何为此担忧的基督徒都没有犯下“亵渎圣灵”的罪。因为凡悔改之人就会被神赦免。基督徒有这样的担忧(即悔改的意愿)就是他们并没有犯“亵渎圣灵”之罪的明证。
耶稣并非在此描述一种罪,而是指出某一类人的固有心态。耶稣没有说这些人已经犯了这项罪,而是警告他们正处在一个危险的境地中。这些人不是普通老百姓。他们是文士,是被正式授权的、教导神子民的神学老师,他们每日与神的话语打交道。
“亵渎圣灵”是一种指善为恶、颠倒黑白的态度。这样的人已经陷入一种无法悔改的地步,因此也不可能得到赦免。卖主的门徒犹大就属于这一类人。(19节)
新约向我们保证,任何人,只要悔改转向耶稣,都可以被赦免。
主啊,你是我的新郎、我的主,你是神的儿子,我今天就来敬拜你!
抑恶扬善
出埃及记 21:1-22:31
为了保证社会和谐发展,神为百姓制定了许多规则。对现代人来说,其中某些条规可能显得怪异或苛刻。然而,如果我们将之与同时期其他民族的法律相比,就会发现以色列人的律法是非常人性化的,其中一些原则在今天看仍然合宜。
很多法律的目的是为了限制作恶。例如,人有正当防卫的权力,但不可防卫过当(22:2-3)。此外,还有限制报复升级的法律条文,这就是“以命偿命…以眼还眼…”(21:23-25)。
显然,这些法律条规是为审判官而非个人设立的(申命记19:18-21),它们是法官断案和量刑的指南,而非为个人寻求报复提供依据。事实上,除了死刑之外,这些处罚从未被按字面意思实施过,它们只是限定了量刑的最大尺度。而且以色列人通常都会以罚款和赔偿损失来代替肉体上的刑罚。
对那个时代的人来说,摩西律法中有关保障奴隶权益的条文是革命性的。六年之后,主人必须无条件释放奴隶(出埃及记21:2);此外,律法还严格禁止主人随意苦待奴隶(20,26-27节)。摩西律法还特别注意保护妇女权益—— 在那个时代,妇女是弱势群体,容易受到伤害。所以,女性奴隶和男性奴隶会被区别对待(7)。奴隶可以结婚,或被赎买。(8-11)
同时,摩西律法也竭力宣扬良善。神说:“你们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22:31节第一段)。因此,神颁布了保护“寄居之人”的律法(21节),命令以色列人要看顾寡妇和孤儿(22节)。我们将在明天的经文中看到,以色列的律法中还有确保穷人得到“公正”对待的条款(23:6)。律法教导人们不要寻求报复,不要怀恨在心,而是要“爱人如己”(利未记19:18)。
律法帮助人们以相互依赖和彼此问责为基础建立一个和谐社会。每一条看似奇怪的条款实则都在帮助我们学会如何过集体生活,如何关心彼此。尤其在二十一世纪这样一个崇尚自我、人人孤立的社会中,基督徒更需要践行这些原则。我们遵行神的律法并不是因为不得不这样做,而是因为这样做能让我们认识到每个人都是按着神的形象造的,并以这个原则来对待每一个人。
主啊,请帮助我在生活中抑恶扬善。每个人都是按照你的形象造的,请帮助我以此为鉴,善待今天遇到的每一个人。
佩泊的补充
耶稣在安息日医治了病人(马可福音3:4-5)。这表明耶稣革命性地诠释了旧约律法。耶稣对旧约律法的理解与我们今天在《出埃及记》21和22章中所看到的真理如出一辙。
如何应对性方面的诱惑? 请参阅《新生命 新挑战》第五章 “如何面对21世纪的性”。这里有一些实际措施。
今日金句:
你们要在我面前为圣洁的人。 (出埃及记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