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在神的軌道上
佩泊和我喜歡散步。不久前,我們在南唐斯 South Downs進行了一次遠足。我們倆的方向感都不好,而且還忘了帶地圖。不知怎地,我們漸漸偏離了正路,最後來到一個農場。
那時正值白天最短的時節,太陽很快就下山了。在當時看來,回到停車地的唯一路徑就是穿過一片田野,而此時這片田野正被一大羣奶牛霸佔着。當我們走近它們時,其中一些奶牛以過分友好的姿態擋住了我們的去路;而另一些則因爲恐懼四處亂跑。
我們眼看就要被亂撞的牛羣趕到爛泥裏。於是,我們決定從一個看似捷徑的小路突圍,那條路在河岸邊,而且非常陡峭溼滑。這場散步遠遠超過了佩泊的預期。天黑了,而我們則完全不知身在何處。情況看起來不妙。
好在我們最終找到了返回的路,心裏的石頭這才落了地。從那兒以後,我們決定只要出門就帶上地圖,而且絕不離開大路。事實證明,走在大路上能讓我和佩泊更放鬆,更好的交談,總體上說,也更有利於我們增進感情!
聖經中經常會提到一個詞,這就是“神的道路”;這條道路通向生命。
決心走在神的軌道上
詩篇 17:1-5
大衛說:“我的腳踏定了你的路徑”(5節第一段)。在希伯來語中,路徑的字面意思就是“車軲轆留下的軌道”:大衛決然終生行在神的軌道上。爲了能穩穩行在神的道路上,你需要留心以下幾點:
1.你的心(你所想的)
“你已經試驗我的心,你在夜間鑑察我,你熬煉我,卻找不着什麼。”(3節第一段)
2.你的話語(你所說的)
“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3節第二段)。
3.你的腳(你所去的地方)
“我的兩腳未曾滑跌”(5節第二段)。
主啊,請幫助我一直行走在你的道路上。願我的雙腳不至滑跌。請日夜保守我的思想,讓我的言行不致得罪你。
在人際關係中持守神的道路
馬太福音 19:1-15
耶穌有關人際關係的教導,對你的個人生活以及社會來說,都有至關重要的意義。在這段經文中,耶穌陳明瞭如何讓家庭生活行在神的道路上。
1.婚姻的重要性
法利賽人詢問耶穌有關離婚的事。但耶穌以講解婚姻作爲回答。他從神的創造講起,引用了《創世記》2:24的話:“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爲一體”(19:5)。《創世記》中的這節經文被視爲對婚姻關係的最佳概括 —— 不僅舊約和保羅如此認爲(以弗所書5:31),耶穌本人也這麼看。
婚姻意味着夫妻雙方以一種公開形式將自己的一生交託給配偶,婚姻關係優先於子女與父母的關係。婚姻表明,你要與配偶“連合”,希伯來語的字面意思是“用膠粘在一起”。婚姻不只是身體上的聯合,還包括情感上、心理上、社會上和屬靈上的聯合。這就是基督教“合爲一體”的婚姻觀。聖經有關婚姻的教導是最令人振奮、最積極,也是最浪漫的觀點。它表明神的計劃是多麼完美。
2.有關離婚
法利賽人就離婚的事情不斷向耶穌發難,他們用摩西的命令(19:7)作爲擋箭牌。耶穌回答說,“摩西因爲你們的心硬,所以許你們休妻”(19:8)。摩西律法之所以法允許人離婚,是因爲當我們達不到神的標準時,神還是以恩典和同情寬待我們。但耶穌認爲,離婚永遠不是上策。 對於那些經歷過離婚之痛的人來說,他們的痛苦不亞於約伯所感受到的。我們需要盡一切力量維護婚姻(無論是我們自己的,還是他人的),並盡力安慰那些已經離婚的人(而不是像以利法那樣責備對方)。
3.蒙招持守單身
耶穌談到了三種單身的情況:第一種是“生來是閹人”(12節第一段)即那些,從來沒有結婚想法的人(信息版聖經 – 譯者翻譯)。第二種是不得已單身的人(12節第二段)即那些“從未被追求,或者從未同意的人”(信息版聖經)。第三種,是自願成爲單身的人,即“爲了天國的緣故,決定不結婚的人”(12節第三段)。單身可能是暫時的,也可能是終生的,新約中從未將單身視爲次好的選擇。無論結婚還是單身,都是神的呼招;而且,從新約的觀點來看,結婚和單身都有各自的優勢和劣勢。
4.孩子優先
耶穌的話向當時社會對小孩的態度提出了挑戰。在古代社會裏,孩子通常被置於階層的最底端,套用一句古老的英國諺語,孩子就是“隨處可見,但無需在意”。
神的道路卻非常不同。耶穌按手在小孩子身上,併爲他們禱告(13節第一段)。門徒不想讓小孩來打擾耶穌,但耶穌卻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爲在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19:14)耶穌表明,孩子應當被擺在極爲優先的地位。
作爲父母,應該把孩子放在優先地位、且不能把他們看作是對工作或侍奉的干擾。作爲教會,在資源和設施的分配上,我們也需要把兒童和青少事工放在優先地位,因爲天國屬於他們,正像天國屬於我們一樣。
主啊,無論是在個人生活中,還是作爲社會的一份子,請幫助我們不要偏離你爲家庭生活所設定的道路。願你賜福那些致力鞏固婚姻及家庭關係的人。
幫助他人行在神的路徑上
約伯記 4:1-7:21
我特別感激那些曾經幫助我持守正路的朋友們。然而有時,即便是朋友也可能誤解我們或把事情搞砸。在這段經文中,我們將看到一個對比:即約伯幫助他人持守神的道路(4:3-4),而以利法對約伯卻是“毫無幫助”(6:21)。
有時人們會問:“聖經中的每個字都是正確的嗎?”我總是回答:“是的。但像其它任何一本書一樣,聖經需要被解釋。”解釋聖經的規則之一就是通過上下文。
在今天的經文中,我們將讀到約伯的一個“朋友”以利法的話。我們必須根據上下文中的一個重要事實來理解這段話:最終,耶和華對提幔人以利法說:“我的怒氣向你和你兩個朋友發作,因爲你們議論我不如我的僕人約伯說的是。”(42:7)也就是說,在這段經文中,並非每一句話都是正確的。朋友們對患難提出了機械和簡化的解釋。他們對苦難的診斷太膚淺、太天真,也太不切實際了。
但另一方面,在與痛苦、失眠、悲傷和患難作鬥爭時,約伯卻很實際、很誠懇。約伯的患難並非如朋友所言,是由他的罪造成的。因此約伯質問他們:“請你們教導我,……使我明白在何事上有錯”(6:24)。神的靈一定會讓你知道自己犯了什麼罪。以利法和兩個朋友實際是在說:“你肯定犯了什麼罪,否則不會遭受這樣的苦難” 。患難並不總是因爲人的罪造成的。如果我們真的犯了什麼罪,那神一定會向我們顯明它。
至於朋友們的話,其中既有真理又有謬誤。以利法對約伯的評論有一點可能是正確的,那就是約伯幫助他人持守正路:“你素來教導許多的人,又堅固軟弱的手。你的言語曾扶助那將要跌倒的人,你又使軟弱的膝穩固。”(4:3-4)
你不能獨善其身,還要通過行動和言語幫助他人也走在正路上。
主啊,我爲所有曾幫助我持守你道路的朋友感謝你。請幫助我給那些遭難之人帶去真正的安慰,扶助跌倒的人,堅固軟弱的人。請幫助我們都能穩穩行在你的道路上。
佩泊的補充
詩篇中有一句話令我印象很深刻:“我立志叫我口中沒有過失”(3節第三段)。這句話的意思是,我們要留心口中所說的一切話。在“下班”之後所說的話依然很重要。
今日金句:
耶穌說:“讓小孩子到我這裏來,不要禁止他們;因爲載天國的,正是這樣的人。”(馬太福音19: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