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 以諾的話
麥耀光

猶大書14~16

14 亞當的七世孫以諾曾預言這些人說:「看哪,主帶著祂的千萬聖者降臨,

15 要在眾人身上行審判,證實那一切不敬虔的人所妄行一切不敬虔的事,又證實不敬虔之罪人所說頂撞祂的剛愎話。」

16 這些人是私下議論,常發怨言的,隨從自己的情慾而行,口中說誇大的話,為得便宜諂媚人。

猶大面對「那些人」的錯誤時,他引用當時流傳的一份文獻作為第三輪的指控。學者認為猶大所引用的《以諾一書》,是當代信徒所認識的。14至15節引用的部分是有關聖者的來臨,並祂帶來審判。神是一位主動作出審判的主,祂給公義者保護和平安,而對不義者則予懲處。這段經文有兩個特別的地方。第一、猶大特別強調「那些人」的「不敬虔」,共有三次,就是神會責備「不敬虔的人」、審判「不敬虔的事」和定「不敬虔的罪」的。

第二、猶大注意到「那些人」的話語。猶大清晰地指出神會審判人所說過的話。14節的「說」到15節結束時的「話」,馬上連接到現在「那些人」所說的話(16節)。「那些人」的話語是什麼呢?就是「怨言」、「誇大的話」和「諂媚」的話。這些不敬虔的人說出三類不敬虔的話。第一類不敬虔的話是「發怨言」。這些人常發牢騷、話語中指控別人和說負面的話。其實,猶大在第5節,有關出埃及的事上已經暗示了。以色列人常向耶和華發怨言,因各樣事情埋怨神:為求水喝、為食物、為十二探子的回報等等。第二類不敬虔的話是「誇大的話」。自誇就是自我中心,「那些人」對神不說贊美的話、對人不說鼓勵的話,卻把握機會說自豪的話,自我表揚。第三類不敬虔的話是「阿諛奉承」。這是三類不敬虔的話中最隱晦的,表面上,說奉承的話是為了諂媚人。其實,這些人是希望從別人身上得到好處,最終也是為了自己得益。

猶大已在第4節指出,「那些人」否認耶穌為主宰和生命之主。雖然他們在舌頭上沒有明說不接受主的權柄,但他們不敬虔的話與被召之人的良言截然不同;那些蒙上帝所愛的聖徒,向神說出贊美和感恩的話,向人說出造就的良言,與人交談時,「好像用鹽調和」回答各人 (西四6)。

或許猶大有機會聽過耶穌基督有關話語的教導。耶穌曾經指出,「在審判的日子,各人要為自己所說的每句閒話作出交代。因為要憑你的話稱你為義,也要憑你的話給你定罪」(太十二36~37)。另外,耶穌也曾提醒信徒說話要真誠:「你們的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太五37)。

思想:

(1)在神跟前,立志不在舌頭上犯罪;

(2)檢視自己是否有「頌贊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雅三10)的情況?

(3)求聖靈加力,讓我的嘴唇結出好的果子:「常常以頌贊為祭獻給神,這就是那承認主名之人嘴唇的果子」(來十三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