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0日 囑咐提多
麥耀光

提多書二7~8

7 你自己凡事要顯出善行的榜樣,在教訓上要正直端莊,

8 言語純全,無可指責,叫那反對的人,既無處可說我們的不是,便自覺羞愧。

保羅在二章2至6節向四類教會信徒勸告後,就將注意力放在提多身上。二章7至8節像是沒有要求提多追求甚麼美德,卻給予他兩方面的忠告,就是要作榜樣和小心自己的教導。

保羅勉勵提多:「你自己凡事要顯出善行的榜樣」(7節)。提多要作信徒的榜樣,就如保羅吩咐提摩太要在「言語、行為、愛心、信心、清潔」(提前四12)五方面作信徒的榜樣。提多要在甚麼事情上作榜樣呢?是在善行上。可是,保羅卻沒有列出甚麼善行的榜樣。但其實這裏已是保羅在提多書第4次講述「善」這主題了(一8、16;二3)。「善行」在聖經中有豐富的教導。保羅曾這樣說:「我們…在基督耶穌裏造成的,為要叫我們行善」(弗二10);上帝將各樣的恩惠加給信徒,以至我們「能多行各樣善事。」(林後九8)。提多的善行,在教會內外都有見證,成為信徒的榜樣。因為好樹會結好果子,同樣「善人(being)從他所存的善發出善來(doing)」(太十二35,和修版)。

第二點保羅囑咐提多是有關他的職分,就是要小心自己的教導。教導在新約聖經有豐富內涵。耶穌是一位夫子,祂到各會堂教導百姓;祂的大使命其中一個重要步驟就是將凡吩咐我們的,「都要教導信徒遵守」 (太廿八20)。在主賜下的恩典中,教導是其中一個恩賜(羅十二7);在監督的資格上,善於教導是其中一種要求(提前三2);教導更是教牧的三個職責之一(提前四13:「要以宣讀、勸勉、教導為念」)。

保羅囑咐提多的是教導者的德行和內容。保羅給了提多三個要求:就是正直端莊、言語純全和無可指責。當中,無可指責(一5、7)是監督必須擁有的。教導者的生命和態度應該流露出正直和端莊;正直表達出個人的誠信(integrity),而端莊是釋出真誠。這是真理教師的生命素質。教導者言語純全,就是準確和屬實。教師不講求花巧、華而不實、或內容似是而非,因這樣只會將真理的道大打折扣。

當教師的應忠心教導信徒明白真理,他們就能明辨對錯。倘若提多教訓的動機、言行、內容都純正,反對的人(即假教師)就無法欺哄信徒了,也不能發揮其影響力。不知保羅是否期盼這些假教師自覺羞愧?當他們羞愧到一個地步,或許有機會悔改!

思想:

(1)默想「善人從他所存的善發出善來」(太十二35,和修版)這句話;

(2)我是否達到教導者的三個要求(正直端莊、言語純全和無可指責)?

(3)為教會真理的教師小心自己的教導作守望,因為他們「要接受更嚴厲的審判」(雅三1,和修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