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4日 神是光
郭奕宏

經文:約翰壹書一5

5上帝就是光,在他毫無黑暗。這是我們從主所聽見、又報給你們的信息。

約翰一書以生命的主觀經歷作開始,成為信徒生活的基礎。約翰在五章經文中將信徒的生活和信仰分為兩大類別,有聖經學者稱此為「二元對比的模式」。相對的主題包括:光明與黑暗(一5-7)、愛父與愛世界(二15-16)、真理與虛謊(二20-21)、神的兒女與魔鬼的兒女(三10)及神的靈與敵基督者的靈(四1-6)。今天有不少人以中庸之道來形容生活上的各種模式和選擇,以為凡事走在兩極端都是不合宜,甚至有人以統計學鐘形圖表的兩極,指出在信仰和真理上兩極端化的人只屬少部份,大部份人都在真理上隨隨便便,不過不失地守著。約翰清楚地指出,在屬靈和真理上只有兩個領域,不在神的光中就是在世界的黑暗裡;愛父的人就不應該愛世界;持守真理的人就不能說謊;更不可能是神的兒女又同時作魔鬼的兒女;理性上可以有平衡的取向,但對耶穌基督身份的宣認卻只有神的靈才能做。

這些教導就是耶穌在地上所教導我們的:窄門與寬門、好樹與壞樹。今天信徒和教會最大的軟弱,不是沒有神的真理,而是將真理混淆在世上的謊言妄語中。不是不愛神,只是在愛神的同時又捨不下世界,這就是今天教會荒涼,信徒無力的原因。

約翰在教導信徒要「在光明中行」之前,先宣告「神就是光,在祂亳無黑暗」,意思是凡要與神相交的必須生活在光明中。「神就是光」對以色列人來說感受至深,因為整本舊約就是記載了以色列人如何在黑暗中尋找和等候這光,包括當他們的先祖在曠野中飄流時,夜間神用火柱照亮他們的道路(出十三21-22)。以色列人心中的光,不僅是生活上的條件,更是直接指向神自己和所等候的彌賽亞。先知以賽亞就多次用光來形容以色人所等候的彌賽亞:「興起發光,因為你的光已經來到,耶和華的榮耀發現照耀你」(賽60:1)。當耶穌基督在地上的時候,祂親口宣告:「我是世界的光,跟隨我的就不在黑暗裡走,必要得著生命的光」(約八12;九5;十二36)。

所以當我們說要行在光中,不單是指生活上的行為、倫理、道德,更是提醒信徒要活在主裡面。

思想:

信徒生活的最大危險,就是只關心聖經對信徒品格的要求,留意信徒行事為人的原則,甚至只跟隨聖經上的字句和條文,卻忽略了當過著與神同行的生活。若主活在我們的心思里、臥室和職場中,祂的光就成了我們一切生活的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