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 當鄭重所聽見的道理
黃天逸

希伯來書二:1-4

2:1所以我們當越發鄭重所聽見的道理、恐怕我們隨流失去。

2:2那借著天使所傳的話、既是確定的、凡干犯悖逆的、都受了該受的報應.

2:3我們若忽略這麼大的救恩、怎能逃罪呢.這救恩起先是主親自講的、後來是聽見的人給我們證實了.

2:4 神又按自己的旨意、用神跡奇事、和百般的異能、並聖靈的恩賜、同他們作見證。

《希伯來書》中有幾段警告性的說話,這是第1段。

隨著一1-4有關上帝從古至今的「曉諭」,從而讓我們看見上帝從古至今的掌權,並且更在這「末世」借著那一位超越的聖子、耶穌基督的「曉諭」,《希伯來書》的作者要當時候面對著逼迫與挑戰的信徒反省一個重要的問題:既然上帝已借著祂的兒子說話,賜下了最後及最完全的啓示,那麼,到底他們有否「鄭重」(二1上)所聽見的這一個道理?

基督教興起的首三十年,基督徒在猶太教的蔭庇下與猶太教一樣享有羅馬法律的保護,因此,猶太教所受到的特別優待、基督徒都可以共享;例如:基督徒毋須參與對羅馬皇帝的個人崇拜。然而,當教會中外邦信徒的人數壓倒了猶太人時,基督教就不容易在猶太教的保護之下受到蔭庇了。於是乎,當基督徒仍然拒絕在神聖羅馬皇帝的壇前上香時,那就被視為不愛國的表現。《希伯來書》的時代,基督徒在這光景下也就無奈地被整個社會所厭棄和邊緣化,甚至要忍受著隨之而來的控訴與逼害。對《希伯來書》的作者而言,在這困境之中是妥協與放棄、以致「隨流失去」(二1下)?抑或絕不動搖、仍然站立得穩,這就是聖經作者最要關注的事情。

二2至3上是一個很有意思的表達,聖經作者在這一節半里用上了拉比「從小至大的推理法」(lesser-to-greater enthymeme)作教導,以激勵當時候的聽眾行動。這是什麼意思? 聖經作者要我們知道:既然那些「違抗和不聽從」(二2;新漢語譯本)天使所傳的「話語」(二2)的人都要受到應得的「報應」的話,那麼,若是「忽略」了那位「比天使的名更尊貴」(一4)的聖子而來有關救贖事情的後果,定必是相當嚴重、「不能逃罪」的,因為,聖子所傳遞的已經並不單單只是「話語」、卻是一個「這麼大的救恩」。(按第3節下至第4節所講,這救贖的信息起初是主親自講的,但對於作者及收信人而言,他們所聽到的顯然並非第一手從「子」而來的信息;然而,「證實」一詞已表明瞭這信息的真確性,並且上帝亦已介入這歷史的場景中,透過「神跡奇事」、「百般的異能」和「聖靈的恩賜」以作明證。)

透過這樣的表達,《希伯來書》的作者要我們明白:其實並非什麼殺人、放火、姦淫、擄掠才要受到懲罰,事實上,「忽略」救恩的信息、忽視了上帝就已經罪大惡極、不能免於刑罰了。

值得我們思想的是,既然上帝借著聖子將這救贖的恩典顯明出來,那麼,我們是否都「鄭重」這個我們都已經「聽見的道理」?問題的背後,聖經的作者其實是要對當時候的信徒(也是對今天的我們)提出一個「委身」與「責任」的要求--不在乎這信仰如何滿足和實現自我,卻注視於我們應如何回應上帝。這是什麼意思?

新約時代有所謂「榮辱觀念」(honor and shame),強調「施恩」與「受惠」之間(patron-client relationship)的關係。這就是說,對於受恩惠的人而言,除了感恩外,更要以相對應的方式來回應眼前這位施恩者;否則,就是羞辱了這一位施恩的人。若是如此,上帝既以聖子作為最終極、也是最完全的啓示(施恩),那麼,我們除​​了感恩外,也就當以相對應的方式回應這位施恩者,否則的話,我們就成了羞辱上帝的人。

思想:

一個世紀之前,內地會宣教士WilliamBorden的名言:「不保留、不退縮、不後悔」(No Reserves, No Retreats, No Regrets)也許正是我們站在今天、思想應當如何「尊榮」我們這一位最大的「施恩者」(上帝)一個相當重要的提醒。

哪怕我們將要遇上什麼巨大的波浪洪濤,然而,但願因著我們都「鄭重」地聽見,以至能夠堅定地榮耀上帝的名、站立得穩,一生持定這份對上帝「不保留、不退縮、不後悔」的堅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