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 任意而行之兩性關係
潘智剛

經文:十五1-20 `

鑰節:十五1-3

1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說:「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他岳父不容他進去,2說:「我估定你是極其恨她,因此我將她給了你的陪伴。她的妹子不是比她還美麗嗎?你可以娶來代替她吧!」3參孫說:「這回我加害於非利士人不算有罪。」4於是參孫去捉了三百隻狐狸,將狐狸尾巴一對一對地捆上,將火把捆在兩條尾巴中間,5點著火把,就放狐狸進入非利士人站著的禾稼,將堆集的禾捆和未割的禾稼,並橄欖園盡都燒了。 6非利士人說:「這事是誰做的呢?」有人說:「是亭拿人的女婿參孫,因為他岳父將他的妻給了他的陪伴。」於是非利士人上去,用火燒了婦人和她的父親。 7參孫對非利士人說:「你們既然這樣行,我必向你們報仇才肯罷休。」8參孫就大大擊殺他們,連腿帶腰都砍斷了。他便下去,住在以坦磐的穴內。 9非利士人上去安營在猶大,布散在利希。 10猶大人說:「你們為何上來攻擊我們呢?」他們說:「我們上來是要捆綁參孫;他向我們怎樣行,我們也要向他怎樣行。」11於是有三千猶大人下到以坦磐的穴內,對參孫說:「非利士人轄制我們,你不知道嗎?你向我們行的是什麼事呢?」他回答說:「他們向我怎樣行,我也要向他們怎樣行。」12猶大人對他說:「我們下來是要捆綁你,將你交在非利士人手中。」參孫說:「你們要向我起誓,應承你們自己不害死我。」13他們說:「我們斷不殺你,只要將你捆綁交在非利士人手中。」於是用兩條新繩捆綁參孫,將他從以坦磐帶上去。 14參孫到了利希,非利士人都迎著喧嚷。耶和華的靈大大感動參孫,他臂上的繩就像火燒的麻一樣,他的綁繩都從他手上脫落下來。 15他見一塊未乾的驢腮骨,就伸手拾起來,用以擊殺一千人。 16參孫說:「我用驢腮骨殺人成堆,用驢腮骨殺了一千人。」17說完這話,就把那腮骨從手裡拋出去了。那地便叫拉末‧利希。 18參孫甚覺口渴,就求告耶和華說:「你既借僕人的手施行這麼大的拯救,豈可任我渴死、落在未受割禮的人手中呢?」19上帝就使利希的窪處裂開,有水從其中湧出來。參孫喝了,精神復原;因此那泉名叫隱‧哈歌利,那泉直到今日還在利希。 20當非利士人轄制以色列人的時候,參孫作以色列的士師二十年。

參孫往亭拿沿路闖禍,先是違背了拿細耳人不能摸死屍的誡命,及至娶妻的筵席最終以武力發洩,然後氣憤地回父家去(十四19)。經文沒有說明娶妻的日子是何時,但是「過了些日子,到割麥子的時候,參孫帶著一隻山羊羔去看他的妻」(v1)。敘述者為什麼要表明「割麥子的時候」呢?或許是眾人都在忙著收割,沒有作參孫的陪伴。而且過了些日子,參孫的氣也下了,加上對岳父的直言:「我要進內室見我的妻」(v1下)表明其中的性衝動,於是便帶著一隻山羊羔到岳家去。參孫就是那個因不滿謎語被揭穿而走婚,沒有履行婚姻的承諾,一如平常的想做什麼便馬上做什麼,完全抹煞別人的感受的人。從當初在亭拿路上看見女子便喜悅,到岳父將更美麗的妹子(v2)給參孫為補償,「妻子」對他而言只是悅目的「物件」,為的是滿足一時的衝動,完全談不上珍惜的愛。

說話,是達成有效溝通的第一步,也是尊重對方的一步。告訴對方自己內心的想法,避免一廂情願地照自己的想像猜測行事,有助解決困境及體諒對方的軟弱。參孫的岳父知道女兒在婚宴中出賣丈夫,以致參孫大發脾氣後離開;但他在沒有與參孫及女子的溝通下便自行判斷,把女兒改嫁。 (實情是女兒害怕被那些保鑣兼客人燒死,並希望參孫不要執著於賭注。而參孫亦根本沒有想要離婚,也不想以太太的妹妹作為替代品。)有效的溝通一定是透明的溝通,願意付出時間與耐性聆聽對方的需要,並以恩慈彼此相待、體諒對方的軟弱。

用詞,是溝通表達中的神髓。合宜的用詞,表明瞭說話者的心意,反之則不尊重別人,且失去溝通的機會。在婚宴中未能贏得賭注的參孫十分憤怒,竟然稱呼自己的太太為母牛犢(十四18)。當太太出賣他,她在參孫的眼中只不過像一隻耕地的牛吧了。參孫的用詞清楚表現了他的為人,看不見他對妻子的愛意與尊重。

回想在以色列人剛進迦南地的時候,迦勒的女兒押撒可以坦承地向丈夫和父親表達自己的意見(一14-15),押撒沒有因為身為女人和女兒而受到不平等對待,俄陀聶和押撒也在迦勒的祝福之下結為夫婦。現在以色列人被迦南人同化,不單娶外邦女子為妻,更像迦南人將女性物化,成為附屬品、犧牲品、甚至為祭品。不再敬畏上帝的人,將上帝原初創造兩性的心意:這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徹底破壞了。失去信任、失去愛,連基本的尊重也談不上。

思想:

配偶,是上帝為兩性相處一份特別的關係;骨肉,是兩性溝通最濃的表達層次。參孫從娶妻開始,就和非利士人進入一個不斷彼此報復、加深怨恨的循環。參孫的傲慢並認為以武力便可解決問題,就是缺乏愛與尊重的態度和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