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 以利沙與婦人
陳韋安

經文:列王紀下八1-6

1 以利沙曾對所救活之子的那婦人說:「你和你的全家要起身往你可住的地方去住,因為耶和華命飢荒降在這地七年。」 2 婦人就起身,照神人的話帶著全家往非利士地去,住了七年。 3 七年完了,那婦人從非利士地回來,就出去為自己的房屋田地哀告王。 4 那時王正與神人的僕人基哈西說:「請你將以利沙所行的一切大事告訴我。」 5 基哈西告訴王以利沙如何使死人復活,恰巧以利沙所救活、她兒子的那婦人為自己的房屋田地來哀告王。基哈西說:「我主我王,這就是那婦人,這是她的兒子,就是以利沙所救活的。」 6 王問那婦人,她就把那事告訴王。於是王為她派一個太監,說:「凡屬這婦人的都還給她,自從她離開本地直到今日,她田地的出產也都還給她。」

這段經文是列王紀下罕見的經文,因為這故事的主要目的不是贊揚先知以利沙,而是以色列王。雖然經文的v1、v4、v5加插補充了與以利沙有關的事跡,但這段經文的主線其實是(書念)婦人與以色列王之間的故事。

經文開首補充了婦人離開自己房屋的原因。以利沙向書念婦人預言將有飢荒發生,婦人就棄掉自己的房子,離開本地往非利士地方去。一住就住了七年之久。然而,當她從非利士地回來之後,卻發現自己的房子已經不再屬於她了。

其實,根據當時國家的規矩,一個人棄置了自己土地,土地就會轉歸以色列王所擁有。因此,理論上這土地已經合法地不屬於婦人。在這情況下,以色列王對婦人無條件的歸還成為經文的重點:「凡屬這婦人的都還給她,自從她離開本地直到今日,她田地的出產也都還給她。」(v6)這原不是婦人應有的,但出於以色列王的恩典,婦人就在這特殊情況下得到她原有的地土。 因此,這經文罕有地凸顯以色列王的作為,甚至,以色列王的施恩正解決了以利沙遺留下來的問題。婦人因著以利沙的緣故失去了自己的土地,卻因以色列王的施恩重得自己的土地。王與基哈西的對話非常有趣:為瞭解決婦人的困難,王詢問基哈西有關以利沙與婦人的過去。基哈西強調:「我主我王,這就是那婦人,這是她的兒子,就是以利沙所救活的。」對於以利沙的神跡,王並沒有回應,他只直接問婦人現實的情況。先知或許能夠幫助婦人的兒子死而復活,但王卻實際地幫助婦人。

思想反省:

土地是一個嚴肅問題。若說屬靈與屬世沒有嚴格的二分,那麼,土地、置業、租金等問題同樣是基督徒關注的事。社會土地的公義,人民能否安居樂業,生活是否被土地問題所困擾,也是聖經極度關注的問題。面對社會的土地壟斷,租金不斷上升,基督徒不能置身事外。更重要的是,這不是依靠一兩次神跡所能解決的事,更是長遠取決於政權是否具有憐憫、恩慈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