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 仍有盼望
陳韋安

經文:列王紀下六30-七2

30 王聽見婦人的話,就撕裂衣服;(王在城上經過)百姓看見王貼身穿著麻衣。 31 王說:「我今日若容沙法的兒子以利沙的頭仍在他項上,願上帝重重地降罰與我!」 32 那時,以利沙正坐在家中,長老也與他同坐。王打發一個伺候他的人去;他還沒有到,以利沙對長老說:「你們看這兇手之子,打發人來斬我的頭;你們看著使者來到,就關上門,用門將他推出去。在他後頭不是有他主人腳步的響聲嗎?」 33 正說話的時候,使者來到,王也到了,說:「這災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 7:1 以利​​沙說:「你們要聽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此說:明日約到這時候,在撒馬利亞城門口,一細亞細面要賣銀一捨客勒,二細亞大麥也要賣銀一捨客勒。」 2 有一個攙扶王的軍長對神人說:「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以利沙說:「你必親眼看見,卻不得吃。」

承接昨天的故事。王聽見婦人的申冤,目睹撒瑪利亞城的慘劇,就撕裂衣服,極度哀嘆。經文的重點是王對悲劇的理解:「我今日若容沙法的兒子以利沙的頭仍在他項上,願上帝重重地降罰與我!」對於國家的悲劇,王卻歸咎於神人以利沙。於是王差使者往以利沙家裡去,誓要把以利沙殺掉。另一邊廂,以利沙卻稱呼王為「兇手之子」。因此,故事描述了王與先知之間的衝突——王歸咎以利沙造成災害,以利沙卻歸咎王才是真正的兇手。

王說:「這災禍是從耶和華那裡來的,我何必再仰望耶和華呢?」這是一句很吊詭的話——一方面,王承認災禍是出於耶和華,承認耶和華在這災難的主權;這似乎是一個頗屬靈表現。然而,王雖然看見耶和華的主權,卻同時認為不必再向耶和華祈求了。這是一個很矛盾的情況:王看見這災難出於耶和華,卻不認為需要仰望祈求耶和華。

這不是真正的看見。任何人停止「仰望耶和華」,無論是出於理性的因由或是現實的判斷,儘管他承認這些都是出於耶和華,這都不是真正盼望。真正的盼望不只是確認已發生之事乃出於上帝,而是承認未發生的事仍然出於上帝。

列王紀下第七章是上一章的延續。以利沙傳講耶和華的話:耶和華如此說:明日約到這時候,在撒馬利亞城門口,一細亞細面要賣銀一捨客勒,二細亞大麥也要賣銀一捨客勒。以利沙預言神跡將會在飢荒的城中出現,人民可以得到食物。然而,對於這個盼望的神跡,有人卻不相信。攙扶王的軍長說:「即便耶和華使天開了窗戶,也不能有這事。」

這仍然是絕望的表現。沒有希望,有時候,相比沒有食物,更糟糕。

思想反省:

你今天仍然有希望嗎?對上帝有盼望嗎?你仍願意仰望耶和華嗎?你什麼都可以缺乏,唯一不能缺乏的是對上帝的期盼——不要停止仰望耶和華,因為,無論何等境況,我們仍可仰望耶和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