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 以色列與摩押爭戰
陳韋安

9 於是,以色列王和猶大王,並以東王,都一同去繞行七日的路程;軍隊和所帶的牲畜沒有水喝。 10 以色列王說:「哀哉!耶和華招聚我們這三王,乃要交在摩押人的手裡。」 11 約沙法說:「這裡不是有耶和華的先知嗎?我們可以托他求問耶和華。」以色列王的一個臣子回答說:「這裡有沙法的兒子以利沙,就是從前服事以利亞的。」 12 約沙法說:「他必有耶和華的話。」於是以色列王和約沙法,並以東王都下去見他。

有關摩押與以色列這段戰爭歷史,歷史學家於1868年考古發掘了一份聖經文本以外的文獻證據(Mesha Stone)。這碑文證明瞭這段經文的歷史性。不過,列王紀下第三章的記載,重點並非只是歷史性的,而是在歷史上加插、強調、凸顯它的神學意義。

歷史大概如下:以色列國的亞哈王死後,摩押開始不再進貢以色列國。誠然,「十萬羊羔的毛和十萬公綿羊的毛」(v4)是一個不少的獻祭數目。這舉動當然掀起了兩國之間的衝突。因此,回應這事件,猶大國與以色列國——兩個本來分裂的民族,再次聯結起來,再聯同以東王一起攻打摩押。

明顯v9b-19是這段歷史的神學敘述。由於以色列軍隊途中遇上缺水的問題,他們決定尋求先知以利沙的幫助。以利沙預言如下:「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要在這谷中滿處挖溝;因為耶和華如此說:你們雖不見風,不見雨,這谷必滿了水,使你們和牲畜有水喝。’在耶和華眼中這還算為小事,他也必將摩押人交在你們手中。你們必攻破一切堅城美邑,砍伐各種佳樹,塞住一切水泉,用石頭糟踏一切美田。」(v16-19 )結果,一切如以利沙所料。

故事的尾聲是一段攻城戰。當三王正要成功奪取城池的時候,摩押王突然卻以殺掉自己的長子作為燔祭的方式。 「便將那應當接續他作王的長子,在城上獻為燔祭。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於是三王離開摩押王,各回本國去了」(v27)這裡留下一個釋經的難題:為何摩押王殺掉自己長子作祭就能夠終止戰爭呢?無論如何,終止戰爭了,不是因著軍事理由,而是一個極其不尋常的理由。不過,至少v27「以色列人遭遇耶和華的大怒」的翻譯可以再清晰一點——原文的意思應該是「以色列人遭遇極大的忿怒」。因此,雖然我們不知道為什麼,但以色列人退軍不一定出於耶和華的忿怒,也不一定是以色列民得罪耶和華。

相反,摩押王將自己的兒子殺死以求勝利,明顯是耶和華不喜悅的事情。

思想反省:

摩押人為了尋求他們的神,不惜以極端的殺長子方式。這與我們所信的上帝完全不同——祂要求亞伯拉罕獻長子,卻不是真的;真正唯一的獻長子事件是十字架。外邦人的神明要求人殺死自己的兒子;我們的上帝卻殺死自己的兒子以拯救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