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戰的規定
1當你出去與你的仇敵作戰時,看見戰車馬匹和軍兵比你眾多,你不要怕他們,因為把你從埃及地帶上來的耶和華你的神與你同在。
2你們臨戰的時候,祭司要前來向軍兵講話,
3對他們說:「以色列啊,你要聽:現在你們就要與你們的仇敵作戰了。你們不要膽怯,不要害怕,不要慌亂,不要因他們而恐懼,
4因為是耶和華你們的神與你們同去,為你們攻打你們的仇敵,拯救你們。」
5然後官長也要向軍兵講話,說:「有誰建造了新房屋,還沒有舉行奉獻禮,這人可以離開,回自己的家去,免得他死在戰場上,而別人為那房屋舉行奉獻禮。
6有誰栽種了葡萄園,還沒有享用它,這人可以離開,回自己的家去,免得他死在戰場上,而別人享用那葡萄園。
7有誰與一個女子訂了婚,還沒有迎娶,這人可以離開,回自己的家去,免得他死在戰場上,而別人娶那女子。」
8官長還要吩咐軍兵說:「有誰懼怕或心裡軟弱,這人可以離開,回自己的家去,以免他弟兄們的心像他的心一樣消融。」
9官長向軍兵講完了話,就要指派將領率領軍兵。
10當你臨近一座城,要攻打它的時候,你先要向它呼籲和平。
11如果那城以和平回應你,給你開門,那城裡的居民都要為你服苦役,服事你。
12但如果那城不接受和平,而是與你作戰,你就要圍攻它。
13當耶和華你的神把它交在你手中時,你要用刀擊殺那城所有的男子。
14只有婦女、孩童、牲畜,以及那城裡的一切——它所有的財物,你可以掠奪歸於自己。你可以享用從你仇敵得來的戰利品,這是你的神耶和華賜給你的。
15所有離你很遠的城,不屬於周圍那些民族的城,你都要這樣處置。
16唯有以下民族的城,它們是你的神耶和華賜給你為繼業的,你不可讓任何有氣息的存活。
17你必須把這些赫提人、亞摩利人、迦南人、比利洗人、希未人、耶布斯人滅絕淨盡,正如耶和華你的神所吩咐你的;
18免得他們教導你們去效法他們的一切可憎行為,就是他們為自己神明所做的,以致你們對耶和華你們的神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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