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撒迦利亞書 11:10 >>

本节经文

  • 新標點和合本
    我折斷那稱為「榮美」的杖,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
  • 新标点和合本
    我折断那称为“荣美”的杖,表明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
  • 和合本2010(上帝版-简体)
    我拿起那根称为“恩惠”的杖,折断它,表明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
  • 和合本2010(神版-简体)
    我拿起那根称为“恩惠”的杖,折断它,表明我废弃与万民所立的约。
  • 当代译本
    然后,我拿起那根叫“恩惠”的杖,把它折断,以废除我与万民所立的约。
  • 圣经新译本
    然后,我拿起我那根称为“恩宠”的杖,把它折断,表示要废除我与万民所立的约;
  • 和合本2010(上帝版-繁體)
    我拿起那根稱為「恩惠」的杖,折斷它,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
  • 和合本2010(神版-繁體)
    我拿起那根稱為「恩惠」的杖,折斷它,表明我廢棄與萬民所立的約。
  • 當代譯本
    然後,我拿起那根叫「恩惠」的杖,把它折斷,以廢除我與萬民所立的約。
  • 聖經新譯本
    然後,我拿起我那根稱為“恩寵”的杖,把它折斷,表示要廢除我與萬民所立的約;
  • 呂振中譯本
    我把我的棍杖、「溫和愉快」、折斷了,表示要廢棄我的約、就是我跟萬族之民所立的。
  • 中文標準譯本
    然後我拿起那稱為「恩慈」的杖,把它砍斷了,為要廢除我與萬民所立的約。
  • 文理和合譯本
    遂取我榮美之杖折之、以廢我與諸民所立之約、
  • 文理委辦譯本
    昔我有杖、厥名恩寵、今折斯杖、為毀民約之徵、
  • 施約瑟淺文理新舊約聖經
    我杖稱恩寵者、我遂折之、以示我與列民所立之約將廢、
  • New International Version
    Then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broke it, revoking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nations.
  • New International Reader's Version
    Then I got my staff called Favor. I broke it. That meant the covenant the Lord had made with all the nations was broken.
  • English Standard Version
    And I took my staff Favor, and I broke it, annulling the covenant tha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New Living Translation
    Then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cut it in two, showing that I had revoked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nations.
  •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Next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cut it in two, annulling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New American Standard Bible
    And I took my staff Favor and cut it in pieces, to break my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New King James Version
    And I took my staff, Beauty, and cut it in two, that I might break the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American Standard Version
    And I took my staff Beauty, and cut it asunder, that I might break my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Holman Christian Standard Bible
    Next I took my staff called Favor and cut it in two, annulling the covenan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 King James Version
    And I took my staff,[ even] Beauty, and cut it asunder, that I might break my covenant which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
  • New English Translation
    Then I took my staff“ Pleasantness” and cut it in two to annul my covenant tha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
  • World English Bible
    I took my staff Favor, and cut it apart, that I might break my covenant that I had made with all the peoples.

交叉引用

  • 撒迦利亞書 11:7
    於是,我牧養這將宰的羣羊,就是羣中最困苦的羊。我拿着兩根杖,一根我稱為「榮美」,一根我稱為「聯索」。這樣,我牧養了羣羊。
  • 詩篇 89:39
    你厭惡了與僕人所立的約,將他的冠冕踐踏於地。
  • 耶利米書 14:21
    求你為你名的緣故,不厭惡我們,不辱沒你榮耀的寶座。求你追念,不要背了與我們所立的約。
  • 耶利米書 31:31-32
    耶和華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地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我雖作他們的丈夫,他們卻背了我的約。這是耶和華說的。」
  • 希伯來書 8:8-13
    所以主指責他的百姓說:日子將到,我要與以色列家和猶大家另立新約,不像我拉着他們祖宗的手,領他們出埃及的時候,與他們所立的約。因為他們不恆心守我的約,我也不理他們。這是主說的。主又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以色列家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放在他們裏面,寫在他們心上;我要作他們的神;他們要作我的子民。他們不用各人教導自己的鄉鄰和自己的弟兄,說:你該認識主;因為他們從最小的到至大的,都必認識我。我要寬恕他們的不義,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既說新約,就以前約為舊了;但那漸舊漸衰的,就必快歸無有了。
  • 詩篇 50:2
    從全美的錫安中,神已經發光了。
  • 但以理書 9:26
    過了六十二個七,那受膏者必被剪除,一無所有;必有一王的民來毀滅這城和聖所,至終必如洪水沖沒。必有爭戰,一直到底,荒涼的事已經定了。
  • 路加福音 21:32
    我實在告訴你們,這世代還沒有過去,這些事都要成就。
  • 詩篇 90:17
    願主-我們神的榮美歸於我們身上。願你堅立我們手所做的工;我們手所做的工,願你堅立。
  • 希伯來書 7:17-22
    因為有給他作見證的說:「你是照着麥基洗德的等次永遠為祭司。」先前的條例,因軟弱無益,所以廢掉了,(律法原來一無所成)就引進了更美的指望;靠這指望,我們便可以進到神面前。再者,耶穌為祭司,並不是不起誓立的。至於那些祭司,原不是起誓立的,只有耶穌是起誓立的;因為那立他的對他說:「主起了誓,決不後悔,你是永遠為祭司。」既是起誓立的,耶穌就作了更美之約的中保。
  • 路加福音 21:5-6
    有人談論聖殿是用美石和供物妝飾的;耶穌就說:「論到你們所看見的這一切,將來日子到了,在這裏沒有一塊石頭留在石頭上,不被拆毀了。」
  • 以西結書 16:59-61
    「主耶和華如此說:你這輕看誓言、背棄盟約的,我必照你所行的待你。然而我要追念在你幼年時與你所立的約,也要與你立定永約。你接待你姊姊和你妹妹的時候,你要追念你所行的,自覺慚愧;並且我要將她們賜你為女兒,卻不是按着前約。
  • 以西結書 24:21
    『你告訴以色列家,主耶和華如此說:我必使我的聖所,就是你們勢力所誇耀、眼裏所喜愛、心中所愛惜的被褻瀆,並且你們所遺留的兒女必倒在刀下。
  • 使徒行傳 6:13-14
    設下假見證,說:「這個人說話,不住地糟踐聖所和律法。我們曾聽見他說,這拿撒勒人耶穌要毀壞此地,也要改變摩西所交給我們的規條。」
  • 羅馬書 9:3-5
    為我弟兄,我骨肉之親,就是自己被咒詛,與基督分離,我也願意。他們是以色列人;那兒子的名分、榮耀、諸約、律法、禮儀、應許都是他們的。列祖就是他們的祖宗;按肉體說,基督也是從他們出來的。他是在萬有之上,永遠可稱頌的神。阿們!
  • 以西結書 7:20-22
    論到耶和華妝飾華美的殿,他建立得威嚴,他們卻在其中製造可憎可厭的偶像,所以這殿我使他們看如污穢之物。我必將這殿交付外邦人為掠物,交付地上的惡人為擄物;他們也必褻瀆這殿。我必轉臉不顧以色列人,他們褻瀆我隱密之所,強盜也必進去褻瀆。
  • 民數記 14:34
    按你們窺探那地的四十日,一年頂一日,你們要擔當罪孽四十年,就知道我與你們疏遠了,
  • 加拉太書 3:16-18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着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着一個人,就是基督。我是這麼說,神預先所立的約,不能被那四百三十年以後的律法廢掉,叫應許歸於虛空。因為承受產業,若本乎律法,就不本乎應許;但神是憑着應許把產業賜給亞伯拉罕。
  • 撒母耳記上 2:30
    因此,耶和華-以色列的神說:『我曾說,你和你父家必永遠行在我面前;現在我卻說,決不容你們這樣行。因為尊重我的,我必重看他;藐視我的,他必被輕視。
  • 何西阿書 1:9
    耶和華說:「給他起名叫羅‧阿米;因為你們不作我的子民,我也不作你們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