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9:31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羅馬書 11:7
    這是怎麼樣呢?以色列人所求的,他們沒有得着。惟有蒙揀選的人得着了;其餘的就成了頑梗不化的。 (cunpt)
  • 雅各書 2:10-11
    因為凡遵守全律法的,只在一條上跌倒,他就是犯了眾條。原來那說「不可姦淫」的,也說「不可殺人」;你就是不姦淫,卻殺人,仍是成了犯律法的。 (cunpt)
  • 加拉太書 5:3-4
    我再指着凡受割禮的人確實地說,他是欠着行全律法的債。你們這要靠律法稱義的,是與基督隔絕,從恩典中墜落了。 (cunpt)
  • 腓立比書 3:6
    就熱心說,我是逼迫教會的;就律法上的義說,我是無可指摘的。 (cunpt)
  • 羅馬書 10:2-4
    我可以證明,他們向神有熱心,但不是按着真知識;因為不知道神的義,想要立自己的義,就不服神的義了。律法的總結就是基督,使凡信他的都得着義。 (cunpt)
  • 加拉太書 3:10-11
    凡以行律法為本的,都是被咒詛的;因為經上記着:「凡不常照律法書上所記一切之事去行的,就被咒詛。」沒有一個人靠着律法在神面前稱義,這是明顯的;因為經上說:「義人必因信得生。」 (cunpt)
  • 羅馬書 9:30-32
    這樣,我們可說甚麼呢?那本來不追求義的外邦人反得了義,就是因信而得的義。但以色列人追求律法的義,反得不着律法的義。這是甚麼緣故呢?是因為他們不憑着信心求,只憑着行為求;他們正跌在那絆腳石上。 (cunpt)
  • 加拉太書 3:21
    這樣,律法是與神的應許反對嗎?斷乎不是!若曾傳一個能叫人得生的律法,義就誠然本乎律法了。 (cunpt)
  • 羅馬書 4:14-15
    若是屬乎律法的人才得為後嗣,信就歸於虛空,應許也就廢棄了。因為律法是惹動忿怒的;哪裏沒有律法,那裏就沒有過犯。 (cunpt)
  • 以賽亞書 51:1
    你們這追求公義、尋求耶和華的,當聽我言!你們要追想被鑿而出的磐石,被挖而出的巖穴。 (cunpt)
  • 羅馬書 3:20
    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因為律法本是叫人知罪。 (cun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