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羅馬書 7:14 >>

本节经文

交叉引用

  • 列王紀上 21:25
  • 列王紀下 17:17
  • 列王紀上 21:20
  • 以賽亞書 52:3
    因為耶和華如此說:「你們被賣既是無償的,你們被贖也不用銀子。」
  • 以賽亞書 50:1
    耶和華如此說:「我休你們母親的休書在哪裡呢?我把你們賣給了我哪一個債主呢?看哪!你們被賣是因你們的罪孽,你們的母親被休是因你們的過犯。
  • 箴言 30:5
    神一切的言語都是精煉的;對那些投靠他的,他就是盾牌。
  • 詩篇 51:6
    看哪,你喜悅內心深處的誠實,你使我在內心的隱祕處明白智慧!
  • 阿摩司書 2:6
  • 詩篇 119:25
    我的靈魂緊貼塵土,求你照著你的話語使我存活。
  • 創世記 40:15
    因為我實在是從希伯來人之地被拐來的,就是在這裡我也沒做過什麼事,致使他們把我關在這地牢裡。」
  • 哥林多前書 3:1-3
    弟兄們,以往我對你們說話,不能把你們當做屬靈的,只能當做屬肉體的,當做在基督裡的小孩子。我餵給你們吃的是奶,不是飯,原來你們那時還不能吃飯——其實現在也還是不能,因為你們仍然是屬肉體的。既然你們中間有嫉妒、紛爭和分裂,難道你們不就是屬肉體的,按人的意思來行事的嗎?
  • 馬太福音 16:23
    但耶穌轉身對彼得說:「撒旦,退到我後面去!你是我的絆腳石,因為你不是思想神的事,而是思想人的事。」
  • 約伯記 42:6
  • 馬太福音 5:28
    但是我告訴你們:所有懷著慾念看女人的,就已經在心裡和她通姦了。
  • 以弗所書 3:8
    我在所有聖徒中,比最小的還小,但被賜予了這恩典,是為了把基督那無法測度的豐盛傳給外邦人;
  • 以賽亞書 6:5
    那時我說:「我有禍了,我要滅亡了!因為我是個嘴唇不潔淨的人,住在嘴唇不潔淨的民眾當中;又因為我親眼看見了大君王萬軍之耶和華。」
  • 路加福音 5:8
    西門彼得看見,就俯伏在耶穌腳前,說:「主啊,離開我吧,因為我是個罪人!」
  • 馬太福音 22:37-40
    耶穌對他說:「『你要以全心、全靈、全意愛主——你的神』,這是最大的,也是最重要的誡命。其次的也和它類似,『要愛鄰如己。』全部律法和先知書都是以這兩條誡命為依據的。」
  • 以賽亞書 64:5-6
    你迎見那些歡喜行公義、在你的道路上記念你的人。看哪!你曾發怒,因為我們犯了罪;我們在罪中已經很久了,還能得救嗎?我們都像是不潔淨的人,我們的一切公義都像汙穢的衣服;我們都像葉子那樣凋零,我們的罪孽像風那樣把我們吹去。
  • 創世記 37:36
    後來,那些米甸人把約瑟賣到埃及,賣給了法老的一個內臣,護衛長波提乏。
  • 馬太福音 5:22
    但是我告訴你們:所有向他弟兄發怒的,當遭受審判;罵他弟兄『廢物』的,當遭受議會的審判;罵『蠢貨』的,當遭受烈火的地獄。
  • 申命記 6:5
  • 出埃及記 22:3
  • 創世記 37:27
    來,讓我們把他賣給以實瑪利人吧!不可向他下手,因為他是我們的兄弟,我們的骨肉。」他的兄弟們就聽從了他。
  • 羅馬書 7:18
    事實上,我知道在我裡面,就是在我肉體中,沒有良善;因為行善的意願在我裡面,卻行不出來。
  • 利未記 19:18
  • 箴言 30:2
    我實在比別人更愚拙,也沒有世人的悟性;
  • 出埃及記 21:2-6
  • 馬太福音 18:25
    因為那奴僕沒有可償還的,主人就下令把他和他的妻子兒女,以及他所擁有的一切都賣掉來償還。
  • 路加福音 18:11-14
    那法利賽人站著,向自己禱告這些話:『神哪,我感謝你,因為我不像其他人那樣:勒索、不義、通姦,也不像這個稅吏。我一週禁食兩次,並奉獻我所有收入的十分之一。』「那稅吏卻遠遠地站著,甚至不敢舉目望天,可是捶著胸說:『神哪,你寬恕我這個罪人吧!』我告訴你們:下去回家時已經被稱為義的是這個稅吏,而不是那個法利賽人。因為每一個自我高舉的都會被降卑;而自我降卑的都會被高舉。」
  • 路加福音 7:6
    於是耶穌與他們一起去了。當耶穌離他家不遠的時候,百夫長又託了幾個朋友來對耶穌說:「主啊,不用麻煩了,我實在不配請你進我家,
  • 羅馬書 7:22-24
    就是說,按著內在的人,我喜愛神的法則,然而我發現在我身體中另有一個法則,與我理性的法則交戰,把我擄到我身體中罪的法則裡。我這個人真是可悲呀!誰能救我脫離這屬於死亡的身體呢?
  • 希伯來書 4:12
    神的話語是有生命的,是有功效的;比任何雙刃的劍更鋒利,能刺透到魂和靈的分界,以及骨節和骨髓的分界,也能辨明心中的思想和意念;